在西欧中世纪特权专制的历史背景下,知识产权制度是出现的一种新型特权体系。这种制度,以及更为重要的,基于这种制度的意识形态,正在为当今世界的特权和不平等提供道德上的合法性。听了这么多年的知识产权,了解知识产权的本质是什么吗?下面就有小编为您带来知识产权的本质是什么的相关介绍。
知识产权在西欧出现的根本原因是,西方世界缺乏真正的独立的人概念,因而缺乏心性独立、自由的概念,最终导致无法出现独立的学习的概念。相对应的是,西方世界一直认为知识是独立于人的外在。
人获取知识,只是将独立的知识从外部搬运至人的头脑。唯有知识才具备主体地位,人则不具备主体性,人的学习能力更不具备主体性。人要服从知识,而非知识由人创造。
既然知识是由外向内向人传输的,人对知识就会像对其他外物一样,产生占有的感觉和意愿。这种知识观必然导致知识占有上的等级性、不平等性、特权性,而这会为社会制度的等级性、不平等性、特权性提供理论支持。
知识产权实际上携带着西欧中世纪社会的坏的基因和病毒,使得现代欧美文明在遗传和感染下,继续遭受着中世纪的特权专制和不平等。
在当今全球化的格局下,知识产权的坏基因和病毒,也正在影响和感染着全球,欧美世界希望藉此继续维持自身在全球格局中的优越和垄断的特权地位,这阻碍了全球真正和平秩序的建立。对于崛起的中国,欧美也藉此大家指责诅咒。
因此,纠正甚至废除知识产权将带来三大好处。一是,让欧美人懂得何者为人,如何通过学习去做人,根植其社会的特权和不平等;二是,为全球和平新秩序的建立扫清障碍;三是为中国模式提供合法性。
因此,中国应该尽管提出学习权的法律概念,人大应该尽快对学习权立法,以中国传统文化为基础,对学习权做出界定。作为最基础的人权,任何侵害学习权的知识产权都要被认定为非法。
知识产权
(1)无形财产权。
(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过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
(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
(4)专有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所专有。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权利人的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这种权利。
(5)地域性:某一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
(6)时间性: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一定的保护期限,知识产权在法定期限内有效。
【法律依据】
《知识产权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和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总而言之从本质上讲,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其客体是智力成果或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无形态的精神财富,是智力创造性劳动创造出来的劳动成果。国家法律自然地保护知识产权,也具有相应的价值和使用价值。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知识产权的本质是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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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听了这么多年的知识产权,了解知识产权的本质是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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