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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侵权案列有哪些?

36氪企服点评小编
2021-04-07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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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来,随着贸易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和“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我国的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同时,跨境电商产业的迅速发展,也给法律如何规范知识产权、如何保护知识产权带来了新的挑战。那么,知识产权侵权案例有哪些呢?你知道哪些典型的知识产权侵权案列呢?一起来看看吧。

知识产权侵权案列有哪些?

案例一:

   请求人某公司于2014年6月17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名称为“联锁生态护坡砖”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2015年4月1日获得授权,专利号为ZL201430187159.X。该专利权在请求人提起侵权纠纷处理请求时合法有效。请求人在市场调查中发现,被请求人1某公司、被请求人2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经其许可,在某防洪治理工程一标段大量仿造与其外观设计专利相同的护坡砖。2019年3月,权利人请求某市知识产权局责令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立即召回已经流入市场的联锁生态护坡砖,停止销售库存的联锁生态护坡砖并予以封存,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经济损失。
    某市知识产权局依职权到两被请求人承揽的某防洪治理工程一标段施工现场调查取证。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口审陈述及依职权收集的证据,2019年5月某市知识产权局作出处理决定:两被请求人生产制造的护坡砖侵犯涉案专利权,责令其停止侵权。两被请求人拒绝就赔偿事宜与请求人协商。随后,请求人就赔偿事宜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审理,某市中级人民法院采信了某市知识产权局此前调查收集的相关证据和处理决定,认定两被告侵权成立,判决两被告分别赔偿原告68825.50元、59960.20元。判决后两被告未提出上诉。

案例启示

   该案中某市知识产权局依职权现场调查取证,结合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及口审陈述,作出认定被请求人侵权行为成立的处理决定,及时制止了侵权行为。在后续的民事诉讼程序中,专利权人将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作为证据,用于主张其赔偿额,最终得到司法机关支持。该案中权利人的成功维权,是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生动实践,为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借鉴。

案例二:

   经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简称维沃公司)注册了vivo相关图形的商标,核定使用商品范围为第9类:移动电源、电话机、手机套、手机支架、耳塞机等。2018年6月5日,维沃公司授权的代理人李鑫在位于海口市义龙东路的“龙华新时代通讯商场”店铺(店内营业执照显示的名称为“海口龙华华衍数码通讯商场”)购买了带有上述商标标识的“vivo原装正品配件闪充(套装)”一件。公证人员对上述销售行为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维沃公司认为海口龙华华衍数码通讯商场(简称海口华衍商场)的行为已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维沃公司系本案所涉vivo相关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人,依法有权在核准使用的商品上(包括充电线等)独占使用该注册商标,并有权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类似的商标。法院判决海口华衍商场立即停止销售侵害维沃公司享有的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闪充套装的行为,并赔偿维沃公司经济损失及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9000元。

案例三: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海网)发现武进日报社在未经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在武进日报社主办经营的武进新闻网擅自转载使用南海网新闻报道及附图。所涉新闻均是南海网签约记者完成的作品。根据南海网与签约记者的约定,南海网享有著作权且南海网作出了禁止转载的版权声明。南海网在对武进日报转载的网页进行了公证取证后,主张64篇新闻报道被侵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裁判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法院认为,武进日报转载南海网的作品中,不属于时事新闻的9篇,属于南海网禁止转载的关于政治、经济的时事新闻2篇,共计11篇作品,侵犯了南海网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承担侵权责任。遂判决武进日报社赔偿南海网经济损失等2.75万元。

案例四:

    2013年2月20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王记酱骨头馆”图案+文字服务商标转让给长春市朝阳区王记酱骨头炖菜馆。“王记酱骨头馆”先后被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吉林省著名商标、被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长春市知名商标。2017年1月19日,海南东北王记酱骨餐饮有限公司经陵水黎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2019年3月,陵水公证处受委托,对海南东北王记酱骨在实际经营活动中使用“王记”字样的情况进行证据保全公证。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海南东北王记酱骨未经许可使用“王记酱骨”标识,侵犯了长春王记酱骨头馆商标专用权。此外,海南东北王记酱骨在企业名称中使用“王记酱骨”字样,具有攀附长春王记酱骨头馆商标的主观故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判决,海南东北王记酱骨立即停止使用“王记酱骨”商业标识的行为,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企业名称;赔偿长春王记酱骨头馆经济损失等30万元;并在相关媒体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面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时,建议企业应冷静分析案情,针对具体案例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如果确实有侵权行为,企业应该主动删除、下架被控侵权产品的链接,及时删除账号,减少其财产损失,看完小编上面的介绍,你知道典型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例有什么了吗?希望看完文章的你能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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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知识产权侵权案列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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