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控股合并的情况下,子公司没有被注销,仍然独立经营,母公司需要编制合并报表,因此商誉反映在母公司合并报表中。但控股合并不会,而是以新的方式生存。吸收合并和100%控股合并的区别是什么?接下来小编带你了解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有什么区别?
1.合并方式不同:
吸收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控制合并,是指一家企业收购或取得另一企业有投票权的股份,且其所持股份在被合并企业中已达到可控制的股权比例。
原各家公司通过控股合并仍保留法人资格。吸收合并后,仅保留一家法人资格。
吸收合并的主要形式有:母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上市公司注销;上市公司作为吸收合并主体而成为存续公司,集团公司注销;以及非上市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
控制合并只有一种形式,即企业通过收购其他企业的股份或相互交换股票来获得另一方股份,从而达到控制其他企业的一种合并形式。
如果企业合并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则可以作为合并无效的理由。实际上,违反下列强制性规范通常是导致公司合并无效的原因:
(1)违反公司法第38条和第103条的规定,公司合并应由股东(大)会决议。
(2)违反公司法第184条规定,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但公司不履行或不提供相应的担保。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权利以出资比例确定,但章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股东权利以股份形式确定。股份制企业注册资本五百万元。
重点是公司的资产文件、公司合同和债权债务清单、公司财务资料、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建议并购全过程由律师介入,相关文件及程序严格按照律师制定的程序进行,否则会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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