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众筹是将一定量的股票转让给一般的投资者,让这些投入资金的人出资入股公司,从而获得未来的收益。这个以网络的融资为基础叫做股权众筹。另外一种解释是“股权众筹是把股权进行互联网化”的意思。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介绍股权众筹名词解释。
股权众筹名词解释
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分配给普通投资者一定比例的股票,投资者以出资入股公司,从而获得未来收益。这一基于网络渠道融资的模式被称为股权众筹。另外一个解释是“股权众筹是私募股权互联网化”。
经邦分析认为,股权众筹从是否担保上可以分为无担保股权众筹和担保股权众筹两大类。
股权众筹是指投资人在进行众筹投资过程中没有第三方的公司为其提供有关权益的担保。现在国内基本上都是无担保众筹股权。
即众筹股权项目进行众筹时,该担保为固定期限的担保责任。但是这一模式在国内至今仅有众筹贷款帮提供担保服务,尚未为大多数平台所接受。
众筹主要是指在因特网上以出售凭证和股权捆绑的形式进行筹款,出资者支付资金以获得相关凭证,然后再与创业企业或项目的股权直接联系起来,但投资者不成为股东。
合伙众筹主要是指通过熟人介绍,在互联网上出资,并直接成为被投资企业的股东的行为。
不同于认证、会籍式众筹,天使式众筹更接近于天使投资或VC模式,捐助者通过因特网寻找投资企业或项目,投入资金或直接或间接成为公司的股东,同时捐助者还常常伴随着明确的财务回报要求。
目前最大的争议在于非法融资和非法融资的区别。众筹属于向不特定人群公开募集资金,容易被怀疑为非法集资。
用原始股权作为回报,相当于吸引一部分人创办公司,这又涉及公司法问题。由于公司法规定,非上市公司股东不得超过200人。
此外根据我国证券法第十条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200人以上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属于公开发行证券,而公开发行证券须经证监会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需要在交易所内,按照一系列规则进行交易。
股份众筹的发展,打破了传统的“公募”与“私募”的界限,将传统的线下筹款活动转变为线上筹款,将单纯的线下私募转变为“网络私募”,将涉足传统的“公募”领域。随着网络金融的发展,“公募”与“私募”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化,股权众筹的发展也开始触及法律红线。
股票众筹实质上是投资者和融资者之间签订的投资合同,众筹平台作为第三方更多的是居间角色。国内的股权众筹通常采用“领投+跟投”的投资方式,由具有成熟投资经验的专业投资人作为领投人,普通投资者对领投人选择的项目进行投资。然而,如果投资者和融资人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关系,就很容易出现道德风险问题,领投人带领众多的跟投人向融资人提供融资,如果融资人获得大量融资,就会出现道德风险问题。
通过股权众筹平台和投融资双方的服务协议可以看出,股权众筹平台除了具有居间功能外,还附带了管理和监督交易的功能,同时,股权众筹平台要求投融资双方签订的格式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义务也是不一致的。为此,需要进一步明晰股权众筹平台与使用者的关系,并根据《公司法》在双方之间设置权利义务关系。
截至2014年5月30日,股权众筹已明确归属证监会监管,筹备中的《对股权众筹平台的指导意见》提出,公司股东人数不能超过200人,单个股东投资金额不能超过25000元,整体投资规模不能超过500万元。因此,现在来说,股权众筹也逐渐开始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股权众筹名词解释,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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