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创业者来说,了解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非常重要,是公司进行正规财税法务流程的开始,可以少走很多弯路,也能让公司的创立合法合规。很多创业者对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的认识存在一定误区,接下来,小编就将介绍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有哪些注意事项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公司法》没有注册资本金最低额的限制性规定。《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从上述规定内容可以看出,《公司法》对最低注册资本金没有任何限制,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的公司,对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数额的限制由其他法律或者行政法规作出特殊规定。对经营管理有特殊需要的行业,国家一般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限制其最低注册资本金,例如,《保险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2000年11月国务院颁布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第五条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亿元,由财政部核拨。”
对于法律、行政法规没有限制最低注册资本金的一般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多少取决于股东的自由意志,例如,股东可以设立注册资本金为一元的“一元公司”。当然,实务中这种“一元公司”出现的机会不是很多,由于交易担保的需要,大多数情况下的投资人更愿意投入与自己公司业务相匹配的资金,以保证竞争的实力。
实缴资本是指在公司设立时投资股东必须向公司实际缴纳其承诺投入的出资,无论是货币还是非货币财产,在公司设立时股东必须实际向公司交付。认缴资本则是指在公司设立时股东承诺向公司投入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不需要在公司设立时实际投入,但股东认缴资本的详细情形,包括投资数额、财产类型、实际交付的时间等应当记载在公司章程中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予以公示。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公司法》对认缴和实缴资本未作出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股东可以根据自由意志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实际缴纳出资或者认缴出资的问题,公司章程的特殊规定,对股东有约束力。《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制度问题,根据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类型,《公司法》对其注册资本制度的规定略有不同。《公司法》第八十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目前是由政府包办的验资审核保驾护航的方式,变更为由民事主体以合同的方式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注册资本金制度由刻板生硬的约束,变为灵活柔软的约束,两种约束的法律后果是相同的,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有限责任范围不变。以上是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有哪些注意事项的内容,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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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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