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股权激励制度的好处在于,公司无需为以更低的成本吸引并留住人才而支付其他费用,同时将经营者的报酬与公司的长期利益“捆绑”起来;对于个人而言,可以锁定经营者(期权人)的风险,不行使选择权也不会造成额外损失。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股权激励怎么分给员工,一起来看看吧。
股权激励怎么分给员工?
股权激励方法——虚拟股票
企业向激励对象授予一种“虚拟”股票,当被授予者达到业绩条件时,可据此享有相应的分红权利,但无所有权和表决权,不得转让和出售,并在其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
其优点是不影响公司的总资本和股本结构,同时获取股息、红利的前提条件是达到了公司的绩效目标,具有一定的激励作用。
这种模式的缺点是,激励对象过于关注企业的短期利益,考虑分红因素,现金支付压力较大。
适合现金流较为充裕的企业。
股权激励方法——延期支付模式/薪资留存
将公司股票以经营者的年度工资的一部分兑换,并在规定期限届满后,以股权或现金形式发放给激励对象。
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将经营者部分报酬转化为股权,并长期锁定,增加了其退出成本,有利于长期激励;
这种模式的缺点是,它对个体的激励较少。适合有稳定业绩的上市公司使用。
股权激励方法——业绩股票
在年初制定绩效目标,年终若实现,公司将拿出一定的奖励资金用于奖励员工购买公司股票。
其优点在于,该模式规范,操作性强,激励资金只能购买公司股票而不能转让,具有长期激励约束的作用,每年考核实行一次,可以发挥滚动激励的作用。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激励成本较高,而且可能给企业带来现金支付压力。
对业绩稳定的上市公司及其集团公司、子公司具有较强的适应性。
股权激励方法——股票期权
一种激励方式,通常是为已上市或即将上市的股份公司所采用,公司给予被激励人在一个规定的期间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执行价格)购买公司一定数量股票(执行价格)的选择权,这一过程称为行权,也称为放弃权,但股票期权本身不能转让。
这种模式的好处在于,公司无需为以更低的成本吸引并留住人才而支付其他费用,同时将经营者的报酬与公司的长期利益“捆绑”起来;对于个人而言,可以锁定经营者(期权人)的风险,不行使选择权也不会造成额外损失。
这种模式的缺点是,在国内现行法律规定的股票期权执行的股票来源问题的同时,可能会带来经营者追求短期绩效,放弃对公司发展的重要投资的行为,以达到行权条件。
对于初期资本投入少、资本增值快、人力资本增值效应明显的企业,可采用人力资本增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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