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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困境及对策是什么?

36氪企服点评小编
2021-03-29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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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一种大胆尝试,是指企业或个人将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经评估后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那么你知道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困境及对策是什么?接下来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困境及对策是什么?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助力实体经济的积极意义

   十九大报告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是实体产业发展的制胜法宝。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14年统计数据,我国中小企业在促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完成了65%的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

   但是,融资难一直是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其主要是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资产,能够用于融资的实物资产较少,导致其信用能力低,信用等级低,难以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支持。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今天,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更加突出。在国家实施创新战略的大背景下,如何引导中小企业利用丰富的知识产权资产进行融资,并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为手段帮助实体经济实现大发展,已成为当前我国中小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作为权利质押的一种,知识产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依法可以转让、收益、处分的知识产权交付债权人占有,并以此作为债权的担保,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实现权利的一种担保制度。
   专利权质押融资是指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将合法可转让的专利权作为质押标的,经评估后,向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

   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有利于中小企业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资产优势获得融资,帮助其快速成长。该制度符合国家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发展战略,同时有利于金融机构拓宽经营范围、增强盈利能力。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发展过程

   1995年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对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用于权利质押作了明文规定,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制度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但由于早期配套制度尚未建立、金融机构认知接受程度低等原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践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2006年以来,国家为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制度的发展和健全,从中央部门到地方政府都陆续出台了大批配套政策规定。例如,在国家层面,有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2006)、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方案(试行)》(200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2009)、财政部《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评估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2010)、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2010)、国家版权局《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2011)等;在地方层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的28个地区的地方政府在2012年底相继制定并出台了本地方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意见。

   随着各地试点工作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在全国范围内也初显成效。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17年1月公布的统计数据,2012年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首破百亿元,达141 亿元人民币。以专利权质押为例,自2008年以来,全国实现2073项质押贷款项目,涉及7326 件专利,质押金额合计385.7亿人民币。南京银行在2007年为南京一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软件著作权提供200万元的质押贷款,成为全国首笔无抵押、无担保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案例。

   随着各试点地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探索与发展,目前在我国已形成“北京模式”“上海浦东模式”“武汉模式”等三种较为典型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模式,具体如下:

(一)北京模式

   该模式以北京市海淀区为代表。海淀区政府通过制定相应政策,宣传、引导和鼓励有需求的企业或个人,利用自有知识产权直接向银行申请质押贷款,银行根据评估报告发放贷款,政府设立基金对获得贷款的主体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贴息。这种模式又被称为“政府补贴融资成本模式”。

(二)上海浦东模式

   上海浦东新区设立专业评估机构——“浦东知识产权中心”,为融资企业的自有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并向银行出具推荐意见,同时通过浦东新区科委下属的“浦东生产力促进中心”作为担保平台,向银行提供贷款担保,融资企业再将其自有知识产权反担保给浦东生产力促进中心。在这种模式下,政府扮演了重要角色,承担了主要的贷款风险,这种模式又被称为“政府出资承担风险模式”。

(三)武汉模式

   武汉模式是北京模式和上海浦东模式的混合。武汉通过引入第三方专业担保平台——“武汉科技担保公司”为融资企业向银行提供担保,企业以其自有知识产权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过程中的困境

   从现实情况来看,尽管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已经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仍然存在发展不充分的问题。以专利为例,2018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42万件,但质押项目数仅4177项。由此可见,无论是与中小企业丰富的知识产权资源数量,还是中小企业旺盛的融资需求相比,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成绩相较之下就显得黯淡许多。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缺乏统一的管理部门和健全的配套制度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制度是一个系统性的制度体系,涉及知识产权的评估、登记、质权设立、信息公示、质权实现等全过程,需要统一的管理部门和健全的配套制度加以规范和管理。如前文所述,我国从中央部委到各地方均出台了大量的政策文件和指导意见,试图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制度进行规范,但这些文件缺乏系统性,制度内容十分杂乱。

   从纵向上看,目前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两部法律对知识产权质押作了原则性规定,之下就是各部门相继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通知等,缺乏具体明确、具有实操性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上位法;从横向上看,目前我国知识产权质押管理政出多门,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财产权等知识产权的质押融资管理归属不同政府机构,各部门之间缺乏信息交流互通和公示机制,导致融资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间产生信息不对称,容易引发融资风险。

   同时,现行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配套制度,在可操作性上仍严重不足。现行制度基本上仅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程序进行了规定,对于参与融资的各方主体实体权利的保护、被质押知识产权的变现、以及被质押知识产权出现权属纠纷后相关权利义务如何调整等实体问题的处理基本没有涉及。这就导致金融机构在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时无章可依,无所适从。

(二)缺乏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评估体系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资产,与房屋、土地、汽车等有形资产相比,其估价较为复杂。与此同时,知识产权本身的价值也很难确定。举例来说,技术的更新可能导致专利权价值的下降;企业产品和服务本身的优劣,将直接影响到与该产品或服务相关的商标专用权的价值等等。所以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具有很强的专业性。
   目前,我国在知识产权评估方面虽有一定的经验,但尚未形成一套完整而成熟的评估规则、程序和制度,也缺乏一批专业、权威、水平较高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由于知识产权价值难以评估,导致金融机构为规避信贷风险,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持保留态度,谨慎贷。

(三)缺乏成熟活跃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

债务人在以房屋、土地等有形财产作抵押贷款的情况下,如债务人不履行债务,银行可以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将抵押财产及时变现以弥补贷款损失,但知识产权的变现则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这既有知识产权本身价值不确定、流动性较差等原因,也因为目前我国尚缺乏成熟活跃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导致知识产权变现存在较大难度。知识产权只有参与交易,其所有权从知识产权持有方转移到知识产权需求方,转化为凝聚知识产权的商品或服务,才能实现其价值。

(四)可供质押的知识产权种类范围过小

   当前,我国现行制度允许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对象仅限于传统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和著作财产权。但是,从域外经验来看,除了上述传统的知识产权客体之外,可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权利还包括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内因智力创造活动而能为权利人带来利益的所有其他权利,如动植物新品种权、特许权、商业秘密等,甚至包括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例如专利侵权诉讼胜诉金。质押的知识产权种类太少,也导致一批企业无法有效利用手中现有的非传统知识产权权利进行融资变现。

(五)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性价比过低

   目前各地方对于融资额度占知识产权评估价值比率均有明确限制,平均都在50%以下。例如,《福建省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指导意见》第六条规定,贷款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专利权价值评估额的50%;《陕西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发明专利权、驰名商标权的质押率原则上不超过出质知识产权价值的45%,省级著名商标权的质押率原则上不超过出质知识产权价值的40%,其他知识产权质押率原则上不超过出质知识产权价值的35%;《东莞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专利权质押贷款额度可把专利权价值评估结果作为主要参考依据,一般不超过专利评估价值的30%,等等。

   但与较低的融资额度相比,融资企业为获得金融机构贷款,还需先行支付知识产权评估费用、质押登记费用、担保费用等融资成本,这些融资成本加起来并不低。而且,与传统实体资产抵押贷款相比,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手续往往相对复杂,流程较长,影响贷款效率。以上种种不利因素,导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性价比较低,对一些融资企业而言不具吸引力。

三、应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困境的策是什么?
   正如前面所提到的,尽管我国知识产权融资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于众多需要融资的中小企业而言,目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整体成绩还是可以用杯水车薪来形容。对于前面提到的诸多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制度进行完善。

   一是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配套法律制度,包括知识产权登记、查询、信息公开、评估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二是完善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评估标准,培育一批具有较高专利价值和市场信誉度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提高评估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加强评估行业管理;

   三是对各地分散的产权交易所进行系统整合,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积极推动和促进知识产权交易流通,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证券化机制。

   四是要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程序,采取措施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积极推行财政贴息、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引导企业积极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  信贷支持。

   小编上面整理的文章是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发展历程入手,针对制度散乱、评估难、变现难、成本高等突出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完善建议,希望看完这篇文章的你能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相关知识有了初步了解,并知道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困境及对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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