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根据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产生的知识产权。原则上只在该国家或地区范围内有效。超出了那个区域的范围,知识产权就不复存在了,往往被称为严格的地域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根植于知识产权客体(精神产品)的特性和主权国家的领土优势。以下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相关说明。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相关说明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相关说明
一,知识产权是依法确定的“私权”,属于内国知识产权制度调整的范围,只在其依法产生的地域内有效。一旦跨越这个地域界线,这种排他专有权也就无法律效力了。一项在国内获得专有权的智力成果,如果在他国没有依当地法律被授予专有权,势必在进入该国的公有领域时不能受到该国的合法保护。因此,知识产权是有地域性的,或者说是有国界的。国界的。
二,作为知识产权“标的”的智力成果却是无国界的。科学、技术与文化作为人类社会共有的文明成果,原则上可以为全人类共同享用,没有民族之别、肤色之分、制度之异。智力成果本质上的这种共有性,为其跨越国界,在世界范围内流动与传播提供了潜在的可能性空间。但是,要把这种潜在的可能性较变为现实的可能性,受两个因素的制约:一是享用智力成果的客观需要,二是智力成果流动与传播的客观条件。
随着国际民商事交往日益密切,人们逐渐认识到知识产权严格的地域性特征严重阻碍了国际技 术交流与合作。因此,自19世纪末以来,一些全球性或区域性的国际知识产权组织相继出现,形成了一套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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