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界面新闻”,记者 | 彭新,原题目《苹果调查富士康内鬼倒卖其零部件获利事件,鸿海集团称子虚乌有》
据台湾媒体《镜报》报道,过去3年间,一些内地富士康工厂的经理盗取iPhone零件并帮助有交情的台湾商人组装有缺陷的“组装机”,随后流通至市面上销售,截至目前已经获利超过13亿元新台币(约合3亿元人民币),并使苹果每年损失近30亿美元(约900亿元新台币),报道称苹果已就举报展开调查。
通常,有缺陷或不合格的iPhone配件按规定应该销毁,但偷盗者将配件在黑市上转售或进行组装。报道称,举报此事的台商X先生(化名)以收购iPhone后盖总成(包括手机后盖和闪光灯等零件)为主,因为后盖总成利润高、处理简单。
X先生的团队从3年前就开始进行相关操作,从富士康郑州工厂拿到的后盖总成有iPhone 8和iPhone X等系列手机的。举报者称,这些靠的是郑州工厂一位富士康干部,通过该干部,X先生拿货前还能直接进入富士康库房看货。
但此后,X先生今年2月与富士康干部闹翻,回台后先向富士康母公司鸿海投诉,之后又向苹果总公司举报,并直接将举报电子邮件寄到苹果CEO库克。
对于此举报,库克已要求亚洲稽核单位彻查。一封电邮显示,调查由苹果的商业保证与审计(BA&A)团队负责,该团队直接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对此,富士康母公司鸿海集团发布第一则声明称,鸿海一向依循严谨的公司政策,不对任何有关客户或其产品线的传言、臆测发表评论。对于媒体报道,已第一时间已启动查核SOP(标准作业程序),但在尚无明确结论情况下,无法进行进一步说明。同时,鸿海已向有关单位请求进行侦查处理,一旦查明属实,绝不宽贷。
随后,鸿海集团又发布第二则声明,称《镜报》报道富士康有内鬼导致客户年损失新台币900亿元的传闻完全是子虚乌有,怀疑爆料者是否别有用心、恶意伤害公司。对此,公司将对爆料者保留法律追诉权。
鸿海创始人郭台铭在18日接受媒体采访时强调,目前自己已不再经营鸿海,这是经营者要去负的责任,一切都会依法办理。
作为iPhone的主要代工厂商,富士康在中国大陆拥有30余个工厂,其中郑州、成都和深圳工厂主要负责iPhone生产。据《日本经济新闻》6月报道,超过90%的苹果产品在中国组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