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三表龙门阵”(ID:sanbiao1984),作者 三表龙门阵,36氪经授权发布。
如果你是一个自媒体,还未收到「视觉中国」的律师函,说明还做得不够大。
在你笔耕不辍的生涯中,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临,对不起,有可能是「视觉中国」提前来打卡。
一个自媒体的业务交流群,「求助!我收到视觉中国的律师函了,怎么办?」是高频出现的聊天内容。
会有走过一遭的「先烈」出来现身说法:装孙子,低声下气,讨价还价。
毋庸讳言的是,既然侵权了,就该受到相应的惩罚,何必怨声载道,甚至上升到一个群体对一个图片版权公司的对立呢?
今日一事,或许可窥洞天。
昨日,黑洞照片揭开神秘面纱,自然是自媒体不得不用的素材。然而有心者发现,这张照片已被「视觉中国」声明版权,并有如下主张:「此图是编辑图片,如果用于商业用途,如用于商业用途,请致电400-818-XXXX或咨询客户代表。」
而就在这不到24小时之间,已经有很多企业利用「黑洞照片」做出了借势海报,自媒体的采用就更不计其数了。
按照「视觉中国」以往的「扑上来」打法,当真又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可实际上,去到发布「黑洞照片」的源头——欧洲南方天文台(ESO)官网上,你不仅可以下载TIF格式的高分辨率图片。人家还对版权做出如下主张:
而CC4.0协议最重要的几点有:
共享— 在任何媒介以任何形式复制、发行本作品
演绎— 修改、转换或以本作品为基础进行创作
在任何用途下,甚至商业目的。
只要你遵守许可协议条款,许可人就无法收回你的这些权利。
通俗点讲,你只要注明图片来源:EHTCollaboration,便可自由使用,无关商业或非商业。
这里头压根没「视觉中国」什么事。视觉中国创始人柴继军却在接受腾讯一线采访时称:「此图版权归属于欧洲南方天文台,用此图蹭个热点用于公司广告等商业目的有风险。」
那么问题来了,你听「欧洲南方天文台」这个实际版权拥有者,还是听版权分销者「视觉中国」的?
我若引用了「黑洞照片」是断然不怕的,因为我遵守「欧洲南方天文台」提出的CC4.0协议就好,「视觉中国」无权干涉。实质上「视觉中国」也没有对此图进行售卖,只是声明提供给有资质的新闻单位使用。
我比较担忧的是,「视觉中国」是否太多次刻意混淆如上案例所呈现的版权细节,来「搞定」不明就里的自媒体。
之所以说天下自媒体苦视觉中国久矣,如上算一个。再有就是如自媒体「航通社」所言:「自己查侵权易,用户查侵权难。」
作为终端的最终用户,如果试图通过搜索引擎找图,或者手中握有一张图片,却无法确认其版权归属,拿不准能不能用的话,却不能同等地通过图片版权追踪系统,了解到该图片是否会侵权。
在视觉中国的所有维权过程当中,确实有一些情况属于主观故意,但更多人收到维权威胁的时候,会惊觉这只是自己的无心之失,甚至有时会觉得只要删除照片就可以,不需要补交赔偿。
造成这种认知误差的原因,可能包含用户法律意识的缺乏,但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在于,这些用户在搜集图片的时候,并没有及时的得到足够的警示。
相信如果在他们找到某张照片的时候,就提示来源是属于什么地方,特别是这张照片的价值是多少,那么很多侵权的纠纷是原本可以避免的。
故而,自媒体或很多企业认为「视觉中国」有「钓鱼执法」之嫌。
另,「视觉中国」在处理版权纠纷时「刚硬」的态度也让自媒体吃不消。
体现在动辄狮子大开口,交涉过程在「航通社」看来是:
「穷凶极恶」的一面还表现在,今日陆续有自媒体发现,「视觉中国」居然将国旗、国徽声明了版权,还言明:如果要商用,请拨打客户代表电话XXXX。
以「国徽」图片为例,页面「价格提示」显示:「用于内文不低于150元,整版跨页不低于500元,杂志封面不低于1000元,商业使用价格另议。」
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国旗、国徽是不能进行商用的。(目前视觉中国方面已经删除,他们或许也知道这是不对的呢)
这里面或许体现了「视觉中国」的一个思路:管它呢,是图片,我就占个位,指不定哪天就能通过诉讼来牟利。
自媒体作为势单力薄的个体应对庞大的「视觉中国」经常是乏力的,两个群体的对立还会持续下去。
未来可期的规避风险的路径是,呼吁微信方面建设一个版权图片库,供自媒体放心、合理的使用,哪怕是付出一些必要的支出。
说到最后,打铁还需自身硬,前方坑多水深,自媒体还是要加强版权意识,起码不要随便百度一个照片就用了。我看KESO老师处理的挺好,不管什么主题的文章,用的都是自己拍摄的风景照。小道消息更绝了,他会经常使用那些过了版权追溯期的名画……
老子这回题图用了自己的自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