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香港金融立法会的立法文件中披露,香港中央银行正在开发数字货币系统。
据悉,该项目是由香港中央银行兼金融监管机构——香港金融管理局,与香港银行间结算所有限公司和若干未透露的银行以及初创组织R3共同发起。
此前,36Kr曾报道中国人民银行也欲在今年推出数字货币系统Demo,并会在票据领域试点。此外,英国、加拿大等国家的央行都表示将涉足该领域,并提出了自己方案。同时,不少创业公司也已经开始了在数字货币和基于区块链跨境结算,这样的系统与其掌握在第三方手中,基于安全的考虑,央行有必要推出官方的系统。
数字货币是指数字化人民币,是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法定加密数字货币,其本身是货币而不仅仅是支付工具。它与支付宝、微信支付在本质上不同。支付宝、微信支付和手机银行等都是电子货币,是基于电子账户实现的支付方式,本质上只是一种现有法定货币的信息化过程,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数字货币。
并且,数字货币与Q币、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也完全不同。虚拟货币是非法币的电子化,发行者不是央行,而且也只能在特定的虚拟环境中流通,比如腾讯Q币以及其他的游戏币等;而数字货币是可以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但只有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才是法定数字货币,比特币是非法定数字货币。
发行数字货币的好处在于,可以降低传统纸币发行、流通的高昂成本,减少洗钱、逃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提升央行对货币供给和货币流通的控制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