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万元,或者是65万元,这样的金额代表着什么?它可能是一个普通家庭多年的积蓄,也可能是二三线城市一套房子的价格。或者,是在网上买点儿“心理满足”的赏钱。
是的,购买心理满足感是任何人的自由。但是对于涉世未深的未成人而言,几十元几百元和十几万几十万元相比,可就不是一个简单的数字了。
就在过去的这几个月里,多次发生的熊孩子巨额打赏直播平台“偶像主播”事件,在商业道德、社会伦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给我们带来了太多的警示和挑战。揭开打赏背后的成因与漏洞,或许可以让直播行业挣钱挣得更“硬气”一些。
近日,据法制晚报报道称,刘女士因为发现自己00后的女儿在加拿大留学期间迷上直播,在三个月的时间内向多名喜爱的男主播打赏,累计共花费超过65万元人民币。为此刘女士以女儿的名义起诉平台运营企业,要求退还相应款项,但因证据不足一审败诉。随后刘女士上诉,目前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在一审中,法院认为虽然刘女士称平台账号是女儿偷偷用自己的身份信息注册,并且私自消费,但考虑到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刘女士提出孩子是在海外登录账号后私自打赏的,并非自己的行为;但是该账号又是用刘女的身份证注册的,刘女士手头无法拿出“孩子私自用家长身份证注册”,以及打赏的登录IP是在海外的证明(这个数据只有平台方掌握)。最关键的是,平台在打赏或是购买打赏“钻石”的时候,并不需要实名制,而且上不封顶。要想维权,就要证明这钱真的是孩子花出去的!
举证,成了这类事件的最大难题。
站在这位母亲的角度去想,自己的孩子属于未成年人,因为沉溺于直播而打赏了65万元,肯定是心痛、心疼。但是作为一家企业高管,相信也是一位高知,通过法律途径,通过律师事务所走诉讼程序,多少还有一丝机会。但是,对于另一些家庭而言,通过举证、诉讼去维权,却是一道天堑。
在国庆节期间《钱江晚报》刊出一则报道:某14岁少年在触手TV向一名女主播累计打赏了16万元人民币,家长在与平台方接触无果后只能向社会求助。事件中的一家人租住在广州增城区新塘镇的出租房内,夫妻两人在服装厂打工,均为初中文化水平, 16万元几乎是他们多年来积攒下来的所有积蓄。
在记者的报道中,可以看到这对夫妇发现积蓄被掌握支付宝密码的孩子偷偷打赏后,曾经接触过平台运营方,而交涉无果,随后才向触手平台公司所在地的杭州市长热线进行了投诉。
如果不是媒体曝光,外界恐怕不会了解到,事件过程中还有这么多令人无语的细节:一是平台当事女主播居然将少年的个人信息公布到了网上,当事少年还遭到主播及其他粉丝的冷漠嘲讽;在多家媒体曝光后,触手TV在国庆节假期间回复称目前已经大致了解此事,但需等待假日结束再进行处理;而在假期结束之后,触手TV方面安排孩子家长到杭州“私了”,但孩子父亲向媒体透露,触手TV方面提出两点要求——“不准再让媒体报道、给12345市长热线回电话表示双方已经协商了”。
好在孩子的父母最终通过“私了”拿回了一定补偿金额,尽管数额被要求不能对外透露。但是,相信这样的教训,会让孩子一辈子都记得。
除了上述两则近期引发公众关注的“打赏”事件以外,今年以来已经发生过多起类似的纠纷,其中甚至还有孩子挪用了家中长辈治病急需的救命钱。
此前曾有媒体做过统计,在2017年上半年的公开报道中,这样的事件应多达28起,涉及金额超过890万元,至于家长息事宁人或者不在意“花几万元买孩子一个开心”的,就不在统计范围了。
未成年人沉迷直播,是继这一群体沉溺网络游戏之后又一令社会头痛的问题。父母对于孩子监管的疏忽,在线支付手段的便捷,平台方的“不设防”等等,都在引发这类事件的不断发生。
可以说,家长和平台两方面都有一定的责任,但是看看这位父亲给媒体记者发来的一句话:我衷心恳请各大直播平台完善视频实名登记,人脸识别,不能用QQ、微信直接登录直播等游戏平台,以免伤害到其他未成年人,到最后难过的还是父母。
有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出现问题之后,不能明确责任。目前熊孩子巨额打赏、游戏充值的背后就面临着巨大的尴尬,各方都有理由,也都有委屈,责任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
首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根据《民法总则》和《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或者必须征得其法定监护人的同意;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要求网络游戏用户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并保存用户注册信息。
这也就说明,未成年人在未得到相关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偷偷送出的礼物或者充值到游戏中的钱可以算作无效行为,而对于这种无效行为监护人可以要求相关运营方退还相应的财务。此前也曾有过未成年人私自购买手机,家长成功退货退款的案例。
但是,当前的未成年人看直播送礼物和私自到商店买手机不同,手机店有营业员或者监控录像,都可以证明是其自己的主观行为。但线上送礼物时很难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当时送出礼物或者充值的人是熊孩子本人,而且是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
举证难,难就难在这里。尤其是曾经出现过家长和孩子串通起来“吃霸王餐”的事件,所以导致真的发生了孩子偷偷打赏,却难以维权的情况。
面对这种窘境,有些平台方态度是积极地,例如腾讯游戏总监王磊就曾公开表示,对于不理性消费投诉,只要认定是未成年人行为,腾讯一律退费。但遗憾的是,截止目前仍没有一个很好的办法辨别网络的另一端究竟是谁。
多数结果,往往是闹大了就私了,闹不大家长就自认倒霉收场。
也有人士指出,一些平台和主播是在诱导打赏、鼓励用户盲目消费,这个度更难把握了。对于平台和主播而言,这行当天生就是靠用户充值送礼物挣钱的,主播“卖艺”,观众打赏,似乎是天经地义。
我们只能提出要求,就是平台和主播如何避免诱导未成年人打赏,尤其是对于超过一定金额的非正常打赏要特别进行辨别。不过,这一点似乎也是平台最不愿意做的。
实名制,脸部识别,生物识别似乎都是有效的办法,但是如果没有监管的要求,没有法律法规的限制,这种希望平台能够限制未成年人盲目消费的想法,无异于缘木求鱼。
从目前来看,除了家长和学校要加强培养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风险意识之外,或许只有平台方进一步加强支付过程中的科技检测手段,才能更好地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以此次65万元巨额打赏的当事平台为例。经懂懂笔记亲测发现,该平台主播在进行实名认证时除了需要提供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还需要进行人脸识别,审核的过程相当严谨。而普通用户在注册时只需要微信、QQ、微博等就可以实现一键登录,而充值和打赏直接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进行,整个流程并不繁琐也没有更严格的验证。
虽然单从用户体验的角度考虑,平台方应该给用户最便捷的使用体验,但是在面对目前这类未成年人私自天价打赏的事件,直播平台应该考虑要进一步加强用户充值过程中的辨别和验证。
试想一下,不仅仅是主播在提现时需要进行各种繁琐的验证乃至人脸识别,如果普通用户在充值当中也需要人脸识别,是不是就能杜绝双方“举证难”的问题?这样的话,至少熊孩子的打赏之路恐怕就不会那么顺畅了。
或许,对于这些直播平台而言,它们不是不能做而是不想做。随便看看科技圈的新闻报道,似乎没有哪一家不是AI当先,技术超绝,理念无比。但是怎么一到杜绝熊孩子巨额打赏时,就束手无策了呢?
目前一些直播平台在致歉、自查的同时也都宣称要加强监管,但我们并未看到太多实际措施,普通用户的充值过程依旧是那么“畅通无阻”。
其实设身处地想一下,有些时候,做生意还是要做长久的生意,别太过短视。直播平台可以做到赚该赚的钱,赚有底气的钱,所以请放过心智不健全的熊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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