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1日消息,36氪日前获悉,车和家SEV智能轻电在车和家智能汽车第一基地试生产下线。当天,为车和家智能SUV产品所打造的智能汽车第二基地也举行了奠基仪式。常州市政府、车和家合作伙伴及供应商出席了奠基仪式,车和家如期完成第一基地工厂建设并顺利开启第二基地的建设工作。
车和家智能汽车第一基地于2016年8月10日在常州市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式奠基,仅用时12个月就已经达到了试生产条件。涂装、焊接及总装车间的主体建筑已经建设完成,同时生产设备已入驻并安装完毕,整体工期比同等规模的传统工厂缩短3个月。随着试生产的深入,所有设备将进入生产调试与验证阶段。
【车和家智能汽车第一基地试生产下线仪式现场实拍】
“说到做到,高效率的达成每一项计划和承诺,是我们对于自己最核心的要求。”车和家创始人及CEO李想表示。接下来,针对工厂试生产车的一系列密集的测试和调教工作也将同步展开,以确保SEV智能轻电产品的品质与可靠性。
SEV智能轻电是车和家打造的全新品类交通工具。它根据欧洲L6e标准设计、研发、生产、制造,旨在为城市短途出行提供创新解决方案。
李想表示:“我们采用领先的乘用车制造工艺来生产SEV智能轻电,在世界范围内,这都是绝无仅有的”。与欧洲市场其他L6e产品大量采用型材框架结构和塑料覆盖件不同,SEV智能轻电采用冲压车身结构,综合运用高强度钢、铝合金等多种材料,有效保证了车身钢性;车身焊接工艺整体自动化率达97%,高度的自动化保证了更好的焊接质量和更高的焊接精度,为车辆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车和家智能汽车第一基地生产线实拍】
为了呈现更好的漆面效果和更佳的防腐性能,SEV智能轻电的涂装工艺采用豪华品牌常用的薄膜前处理、高泳透力电泳等多种先进工艺,并采用Durr机器人100%自动化喷涂。
动力方面,SEV智能轻电将配备可拆卸的锂电池组和家用220V充电接口,实现便捷灵活的充电。车和家自建的18650动力电池组工厂将于9月正式投产,为SEV智能轻电提供动力。动力电池组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对于整车十分关键,因此动力电池组工厂采用全自动化电池封装和检测技术,采用多台德国KUKA机器人、米亚基电焊机和激光焊接机器人,确保电池组封装品质。量身定制的BMS电池管理系统可对电池组实施全生命周期监控和管理,以达到更好的电池充放电效率和安全性。
目前,车和家SEV智能轻电已经进行了两个轮次的工程样车试制与改进,整车可靠性、操控稳定性、动力性、经济性、NVH(噪声、振动与声振粗糙度)等多项试验与测试已完成。它将于明年上半年与消费者见面。
在智能轻电下线仪式当天,紧邻第一基地的车和家智能汽车第二基地奠基,正式启动建设。该基地投资30亿元,占地面积45万平方米,规划产能10万辆。该基地涵盖冲压、焊接、涂装和总装四大整车制造工艺和“三电”等相关配套设施,建成后将投产智能SUV系列产品。
【车和家智能汽车第二基地奠基仪式现场】
车和家联合创始人及总裁沈亚楠表示:“第二基地将延续车和家打造新一代智能汽车制造标杆的理念,结合智能SUV的生产和工艺要求,引入更多最新的生产装备和智能化生产管理的技术。”
第二基地冲压车间将启用大型全自动封闭生产线,采用ABB最新直线七轴机器人IRB7600FX。这是国内首条直线七轴机器人连续线,该技术有助于提高冲压件稳定性,效率较传统生产线可提升20%。
由于智能SUV的车身尺寸对于车身刚性的要求,第二基地焊接车间将引入激光焊接技术,从而实现不同材料间自动化、高强度的焊接。同时,焊接工艺将大量采用顶尖的焊接机器人实现100%自动化生产。
为了提高装配效率,总装车间将采用模块化装配,减少主生产线长度。为保证装配质量,将全程采用视觉监控检测,实现高品质的自动化生产。
来自全球的200余家核心供应商、投资人代表共同见证了SEV智能轻电试生产下线和第二基地奠基仪式。在当天下午,车和家召开了2017全球合作伙伴大会。
抱着与车和家共同探索智能出行领域的愿景,博世、法雷奥、联合电子、百度、德赛西威、佛吉亚、佩尔哲、均胜、日进、建新等10家核心供应商与车和家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合作双方将在协同研发、前瞻性研究等多个方面展开深度探索。
对新生代造车企业而言,来自优秀合作伙伴的支持和协作至关重要。目前,车和家已经与大批国际和国内顶级零部件供应商形成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SEV智能轻电的供应商体系已经搭建完毕,智能SUV的供应链搭建也即将完成。这无疑是保障车和家产品按时投产并达成优异质量的重要前提。
成立两年以来,从研发、供应链搭建、工厂建设迈入量产前的准备阶段,车和家在稳步推进既定计划,该团队逐步具备了整车开发、软件系统开发、测试与试验、供应链、生产制造和质量控制的全方位能力。李想的团队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字:稳。
我是36氪汽车小组记者郑晓康,关注特斯拉、无人驾驶、新能源车、车联网、出行及后市场,欢迎直接与我联系,微信:15735104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