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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伦之争”?抖音、快手的音乐版权争夺战

转载时间:2021.06.02(原文发布时间: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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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蓝鲸浑水”(ID:hunwatermedia),作者:王诗博,36氪经授权发布。

《学猫叫》、《最美的期待》、《少年》、《带你去旅行》等音乐因抖音、快手走红,也因为这些音乐,这些平台才被更多人下载使用、快速成长,无数素人也通过上面的音乐,拍摄自己的创意视频,逐渐成为红人。

两大短视频平台很大程度上都通过爆款音乐搭配内容的方式获取用户,但两家公司在音乐版权上的纷争从未停止过。

在了解两家平台的音乐版权争夺前,需要先了解一个常识。

抖音、快手视频创作者在视频中使用的配乐,观看者可以随时随地点击视频中的音乐链接查看视频中的配乐,并在曲库中用同样的音乐拍摄自己的作品,而之所以可以使用这些这些音乐是因为平台获得了音乐版权。

大部分情况下,一首音乐的词曲作者、歌手会将音乐版权授权给唱片公司,所以音乐作品的著作权实际掌握在唱片公司手中。

“周杰伦之争”?抖音、快手的音乐版权争夺战

▲抖音和快手的配乐素材库

如果抖音、快手等平台与唱片公司或版权所属公司达成协议,在其曲库中获取著作权的授权,那么用户在这些短视频平台上使用曲库中的音乐作为自己视频的背景音乐,便不构成侵权。

因此,为了吸引更多用户,抖音和快手两家平台在音乐版权的争夺上花费了相当多的精力和财力。

1、率先意识音乐版权短板,字节跳动的扩张路

收购Musical.ly,从华纳音乐挖来高管

抖音最早意识到音乐版权的重要性,早在2017年12月就已近10亿美元的价格收购音乐视频应用Musical.ly。

2018年起,抖音相继获得了环球音乐、索尼音乐、华纳音乐的音乐版权,国内方面,抖音陆续与摩登天空等唱片公司进行合作。

同年,抖音的母公司字节跳动宣布关闭Musical.ly,并将用户转移到抖音海外版TikTok上。据了解,字节跳动收购Musical.ly,主要就是想购买这个平台里的所有音乐版权合约,这样一来节省了一大部分自己去每家唱片公司谈版权的精力。

据自媒体人潘乱在文章《宿华run产品,一鸣run公司》中的描述,2017年原本是宿华首先接触到Musical.ly的创始人,不过后来因为Musical.ly的投资人傅盛要求宿华在收购Musical.ly的同时,还要收购猎豹移动旗下的News Republic和Live.me两款产品,否则傅盛就会使用投资人拥有的一票否决权否定这次收购。

最终宿华一气之下放弃了这次交易,而张一鸣则对傅盛的要求全盘照收,砸了10亿美元顺利拿下Musical.ly,也为此后自家公司的短视频业务出海奠定了基础。

在收购Musical.ly获得了大量海外音乐版权后,为了争夺更多的海外音乐版权,去年10月,字节跳动从华纳音乐集团挖来高管Ole Obermann出任音乐总监。

“周杰伦之争”?抖音、快手的音乐版权争夺战

▲Ole Obermann

据悉,Ole有着丰富的全球数字音乐版权资源,他于2016年10月加入华纳音乐集团,还曾在索尼音乐任职10年。

虽然字节跳动可以使用与Musical.ly合作的唱片公司的资源,但是全球音乐版权的80%都集中于环球、索尼和华纳这三大唱片公司手中,而去年4月TikTok和他们的版权合约就已经到期,且目前仍处于协商授权阶段。

所以像Ole这样的人才,对于字节跳动在音乐版权业务的扩张来说是必不可少的。

此外,今年1月,时任微软集团首席知识产权顾问Erich Andersen加入字节跳动,任职字节跳动法务副总裁。

“周杰伦之争”?抖音、快手的音乐版权争夺战

▲Erich Andersen(图片来源:志象网)

TikTok用户选择曲库里的音乐进行创作的同时,也可以自行添加音乐进行创作,随着用户量的增多以及内容的丰富,TikTok必然会遇到越来越多的音乐版权问题。此前,TikTok引起了美国国家音乐出版商协会的注意,他们呼吁调查TikTok潜在的音乐版权侵权行为,因为TikTok依然存在使用未授权歌曲的情况。

Erich Andersen的加入,势必可以为字节跳动在音乐版权上提供专业指导意见。

2、为了音乐版权,快手做了哪些

最早与腾讯音乐接触;拿下周杰伦音乐版权

快手争取音乐版权的速度稍晚于抖音,据36氪报道,快手与腾讯音乐娱乐集团(简称腾讯音乐)的接触最早可追溯至2018年下半年,但双方的合作先于抖音,并于2019年上半年开始产品层面的研发对接。

目前双方曲库已经完成对接,大量腾讯音乐授权的作品正在快速进入快手,后续腾讯音乐的曲库会在快手中覆盖全量用户,成为快手最重要的音乐来源之一。

在去年11月23日,快手与腾讯音乐也有一次大规模合作,当时,快手宣布联合QQ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和全民K歌四大平台,整合上亿资源,帮助更多快手上的音乐人出圈,让更多有才华的音乐人被发现。

今年5月30日,快手正式宣布从杰威尔音乐拿到了周杰伦的版权授权,这意味着此后快手创作者可以使用周杰伦的歌曲及MV作为配乐素材。

“周杰伦之争”?抖音、快手的音乐版权争夺战

▲周杰伦入驻快手

对快手而言,拿下周杰伦的音乐版权,不仅可以吸引其粉丝群体入驻,关于周杰伦音乐的二次创作也会让价值放大,这成了快手在音乐版权上的一大优势。

在各大音乐平台的版权之争中,周杰伦的歌曲被腾讯音乐作为1%的核心音乐版权独占,周杰伦的新歌发行也曾让QQ音乐的服务器宕机。腾讯音乐因为拥有周杰伦的音乐版权,品牌效应和影响力都得以凸显。

此次是继与腾讯音乐合作后,快手再度拿下业内的头部音乐版权,这被许多业内人士认为是与抖音竞争音乐版权的一大动作。

过去两年,短视频内容改变了音乐的传播方式,大量“神曲”通过短视频传播开来, 同时,音乐也带动了整个短视频生态的发展,好音乐拉动了更多短视频的生产和消费。据了解,在快手,有70%的作品携带音乐背景或是音乐人声。

快手官方数据显示,目前快手上的音乐主播数量超100万,每日音乐直播场次大于20万场,每日音乐直播观看总时长相当于1500年以上,入驻快手平台的音乐人也在迅速成长。

在上周末周杰伦发布新歌《Mojito》的同时,抖音也宣布与杰威尔音乐达成版权合作,获得杰威尔音乐全部歌曲及歌曲MV片段的版权授权。

抖音除周杰伦歌曲版权外,还拿下了包括袁咏琳等杰威尔旗下歌手音乐版权。

抖音和快手两大短视频平台之所以如此重视歌曲版权,无非是意在吸引、留住更多用户。

3、从未停止的音乐版权纷争

两家公司都因音乐版权被告上法庭

字节跳动、快手两家公司在争取更多音乐版权的同时,依旧因为音乐版权问题,而纷争不断。

今年5月,字节跳动将快手和快手科技公司和华艺汇龙公司告上法庭。

字节跳动称,2019年2月开始,快手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提供《Chu Desu!》供其用户录制短视频,并在其平台上发布以《Chu Desu!》作为背景音乐的侵权视频,其行为严重侵害原告对《Chu Desu!》录音制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二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就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及赔偿数额充分发表了意见。最终,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向,且需庭后进一步沟通,法院未当庭宣判。

其实在去年3月,抖音就曾音音乐版权问题起诉过快手。当时,抖音的运营商微播视界公司将快手科技公司和华艺汇龙公司告上法庭。

据新浪财经报道,快手告上法庭的原因是指控快手未经允许擅自播放其音乐作品,要求快手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5万元(新浪财经在文章中提到,海淀法院网发布该消息后不久后链接失效,快手方面称没有收到法院送交的诉状)。

在起诉快手的同时,抖音也因版权问题被网易云音乐告上法庭。

去年3月,据天眼查数据显示,网易方面起诉抖音运营主体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据了解,这起纠纷的被告分别为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三五零网络游戏有限公司、北京今日头条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去年,南都大数据研究院企业声誉研究中心以28家音视频、直播平台为样本,在天眼查和裁判文书网抓取了去年一季度所披露的关于“知识产权侵权”的678份裁判文书,其中民事判决书有20份,判决时间为2017年到2018年之间,被判决承担责任的主体分别是抖音、QQ音乐、爱奇艺、荔枝fm。

具体分析发现,关于抖音主体公司“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的判决书最多,占40%。原告皆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因其享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音乐专辑,未经许可被抖音在平台上提供播放、下载服务,并从中获取利益,将抖音平台经营者诉至法庭,8起案件共获赔13.5万元人民币。

4、相比抖音、快手,YouTube是如何获得音乐版权的?

如何避免因视频产生的音乐版权纠纷

和抖音、快手两个近年来崛起的短视频平台相比,成立15余年的YouTube在音乐版权的处理上早已达到成熟阶段。

为了避免音乐版权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除了与各大唱片公司积极寻求合作,YouTube还一直寻求技术上的升级从而促进平台内音乐内容的正版化使用。

2018年5月,YouTube开通了视频音乐版权服务,即“此视频中的音乐(Music in this video)”功能,为视频和MV提供更加详细的歌曲版权声明信息显示。

“周杰伦之争”?抖音、快手的音乐版权争夺战

▲YouTube上的官方MV详情页面,会显示详细的版权信息

版权声明信息将直接显示在歌手官方频道的歌曲、MV中,也将在原创视频出现与歌曲相关内容时启用,可规避部分因视频产生的音乐版权纠纷。

无论是版权方作品、翻唱(Cover)或是视频同步使用,都有详细的音乐版权署名、PROs信息(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及使用规则。

据Google透露,去年公司向音乐版权所有者支付了大约30亿美元,这其中包括广告分成和用户频道订阅部分的费用。

据了解,2020年第一季度YouTube的广告收入达40.38亿美元,在YouTube上内容占比只有5%的音乐类内容,却为YouTube带来了22%的浏览量。

数据分析公司Pex的首席执行官RastyTurek表示:“当我们看到YouTube上自报的内容分类时,无论是在2018年还是2019年,音乐都是最赚钱的类别,2019年的浏览量占所有浏览量的20%以上”。

此外,内容中包含超过10秒以上音乐的视频占YouTube视频总数的84%以上。

可见,YouTube为了获得版权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却也因为获得的音乐版权,赚取了大量的收入。

音乐是绝大多数视频中必须存在的素材,也是必须要解决的版权维护,“版权大战”终究会成为内容行业绕不过去的难题。

谁能在音乐版权扩张路上占据先机,谁就能在行业下一阶段来临时提前获得长久的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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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标题: “周杰伦之争”?抖音、快手的音乐版权争夺战

资讯来源: 36氪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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