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国最高层对互联网金融到底持什么态度?2015年以e租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风险集中爆发。两会伊始,国务院总理发出声音:要对其进行规范发展。
给互联网金融下了紧箍咒
今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是新一年政府总体工作布局和思路体现。在这份2016年“政府计划书”中,李克强对未来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扎紧制度笼子,整顿规范金融秩序,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和证券期货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回首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2013年为互联网金融的元年,P2P平台快速发展,众筹融资起步,首家网络保险公司获批;2014年互联网金融成为两会热门话题;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两次提到互联网金融,并被称之为异军突起。值得注意的是,在2014年、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对互联网金融予以充分肯定,表示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但一年之后,风向陡变。2016年1月底,央行在内的多部委联合启动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昨天,李克强的政府工作报告发言,表明了政府对互联网金融的态度-----规范发展。
“绝不支持你们发疯”
事实上,就在今年两会开始的前一天下午,北京政协大礼堂里开了一场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沙龙。聚集了众多政协委员,还有诸位互联网金融公司的总裁、总经理……这场沙龙持续了近3个半小时。
在沙龙的下半场,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原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说了这样一段话:“因为移动互联网能颠覆现在传统金融业的很多弊端,所以我们支持你们。但我绝不支持你们发疯。上千个平台出现问题,你去看都是一个:自己想谋钱了。问题出在这儿啊!你不是想去把这中间的差价,怎么通过自己有效的配置,使它更小。你没有啊,是你自己的公司想发奖金,更多人给我投资啊。然后就想做大,想做快,就想赚钱,不就这么玩的吗?”
互金融监管或生变
互联网金融这一议题仍在今年两会上保持着空前的关注热度,风向还在酝酿,多名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纷纷提交自己的提案。关于互联网金融,他们多认为,要加强对这一领域的监管。
全国政协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副总经理谢卫:金融监管有四个弊端
4年来谢卫第三次提交有关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提案。他在提交的《关于高度重视“伪金融”可能引发金融风险的对策建议》中指出,互联网金融正本清源的时候到了。互联网金融平台上有“李鬼”,要加强行业监管、提高门槛。
他还指出,现有金融监管体系有四个弊端:第一,监管过度和监管不力并存,容易造成监管套利;第二,监管文化缺失,各个监管部门之间缺乏信息交流机制,现有统筹协调机制发挥作用有限;第三,监管机构人才缺乏,监管技术不足;第四,中央与地方层面监管沟通不畅,对区域性金融风险防范不足。
全国政协委员、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原总裁梅兴保:建议由“一行三会”等中央级监管部门来落实主体监管职能
“首先,监管主体问题,建议由‘一行三会’等中央级监管部门来落实主体监管职能,且须由能够实现跨行业、跨地域协调的机构来整体统领,由地方政府及行业自律组织辅助管理。
其次,是行业定性问题。互联网金融本质是金融,所从事业务也是金融业务,监管也应定义为金融机构。目前,我国的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也均有类似问题,即做着金融之事,却享受不到金融政策红利,税负过重,发展受限。
第三,是政策的包容度问题,要避免过度监管,避免与其他一些业态一样,一管就死、一放就乱。
第四要加强征信体系建设,建立互联网金融企业征信体系,对参与各方的交易数据建立信用数据库,对失信行为给予惩罚。”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党委书记、主任白鹤祥:建议完善市场准入管理
“互联网金融主要存在进入缺门槛、运行无监管;业务形式、经营范围边界模糊;客户资金安全缺乏有效保护;投资者保护机制缺失;网络和信息安全隐患较大等问题。他建议,完善市场准入管理;加强行为风险监管,划定‘安全港’;完善资金存管机制,建立客户资金安全‘防火墙’。”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子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徐晓兰:建议将互联网金融纳入监管业态和框架中。
“鼓励扶植互联网金融进入既有传统金融机构覆盖的领域和薄弱环节。第二,不同业态的监管,将互联网金融纳入到监管业态和框架中,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主体自治三者有机的结合。第三,制定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技术标准,进行行业主动管理和分级管理。第四,建立互联网金融消费保护和协调机制,实施消费者专门的保护机构。”
全国政协委员、保监会原副主席李克穆:以监管创新应对互联网金融创新
“互联网金融属于在线金融,不同于传统金融行业,技术监管难度加大。互联网使金融业态更加活跃,加大了风险传导性。国家的监管机构,应加强应对互联网金融的技术创新,建立针对风险的预案体系,使风险可控可防范,防止系统性风险的发生。还要注重银、证、保三个监管领域的差异性,使他们发挥各自的优势,在大金融的框架下注重协同监管。”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许锡龙:应尽快研究出台建立信息诈骗受害人资金“快查快冻”和“原路返还”机制的相关司法指导意见,为执法办案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他建议,一是建立“快查快冻”工作机制。通过制定法律予以明确,实现快速冻结涉案资金。即为使涉案账户内资金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公安机关可通过与银行事先确定的固定传真电话,向银行发送法律文书的方式,办理涉案账户的查询、冻结或暂停支付。公安机关事后再向银行提供纸质查询、冻结法律文书。
二是建立“原路返还”工作机制。通过制定法律予以明确,实现受害人资金早日返还。即在公安机关前期已对犯罪嫌疑人账户进行冻结的情况下,由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返还申请,公安机关出具《返还冻结资金通知书》、《解除冻结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由银行对涉案账户资金进行解冻,将受害人的被骗资金返还到原来的汇款账户上。账户资金涉及多个受害人的,如果所有资金均及时冻结,则向所有受害人返还资金。若涉案账户资金部分流失,低于若干受害人资金总额的,按受害人各自比例先行返还。
全国政协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刘惠好:用大数据监测互联网金融平台
经过深入调研,刘惠好带来了一份《关注进一步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建议》。她建议,应该尽快建一个公共信息大平台,用大数据监测相关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运作,这样就可以及时了解相关平台、公司的动向,通过大数据监测,可以事先防范违规违法的现象。除了监管之外,投资者教育显得很关键,人们需要建立风险意识,金融产品本身就是一种具有风险性的产品,在购买时需要学会货比三家。
两会 互联网金融报道, 请预览36氪以往文章《互联网金融今年两会吹什么风,专家官员们到底“支持不支持?”》;互联网金融创业报道,请扔料到微信 fayeyin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