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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要闻 | 上交所:重点关注4类公司、明确8类事项

转载时间:2021.09.09(原文发布时间: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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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4日,上交所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信息披露分类监管》(以下简称《指引》)。这是上交所继信息披露直通车、分行业信息披露监管、“刨根问底”式监管之后,总结监管实践经验,主动适应市场需要,在监管方式上作出的又一次提升优化。

就此,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指引》总结了交易所层面信息披露分类监管的实践做法,将其上升为公开的制度安排,以指导一线自律监管工作,提高监管效能。

《指引》规定了哪些重点监管公司和事项

重点公司方面,将4类公司纳入范围,对其信息披露事项予以重点关注。主要包括:

  • 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

  • 年度信息披露评价为D

  • 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

  • 年度内控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等

这类公司风险集中、家数较少,一直以来是市场和监管重点关注的对象,对其重点监管符合市场期待和实际情况。

重点事项方面,根据对投资者利益、证券价格和市场秩序的影响,明确重点监管的8类事项。对这些触犯市场“底线”的事项严格监管,是市场共识,也是一线信息披露监管的职责所在。主要包括:

  • 财务信息或重大事项的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形式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 利用信息披露炒作概念,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者投资决策

  • 筹划可能产生大额商誉减值风险或业绩承诺实现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交易

  • 随意变更会计政策、调节会计估计,或者滥用会计准则进行不当会计处理

  • 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所持股份被质押或者冻结比例较高,存在较大风险

  • 董监高怠于履职,“三会一层”无法正常运转或者公司出现无法正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内部治理重大缺陷

上交所在做好公司服务方面会有哪些工作安排?

一是服务对象全覆盖。支持全体沪市公司依法依规开展资本市场各项活动。同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需求,提供针对性服务。对于最近一个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为A或B的公司,支持其根据实际情况简化信息披露要求,按规定申请适用中国证监会再融资、并购重组快速审核通道。对于最近一个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为C或D的公司,提供针对性服务,重点引导和支持其规范运作、化解风险、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二是丰富服务内容。面向上市公司依法依规提供政策咨询、市场培训、并购重组、再融资、股权激励、创新产品等专项业务支持,支持上市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深化市场沟通,推动上市公司提高行业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同行业公司交流。

三是完善服务机制。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已经与上市公司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定期主动与上市公司交流情况。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做好工作,还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首接负责、限时回复、双人接待等工作机制。从实际运行情况看,这些工作畅通了交流、凝聚了共识。《指引》也将这些机制提升为了具体规范。

(摘自《上交所就发布信息披露分类监管指引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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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标题: 市场要闻 | 上交所:重点关注4类公司、明确8类事项

资讯来源: 36氪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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