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转载自“腾讯科技”(ID:qqtech),作者 陆屿,36氪经授权转载。
本周对于ofo来说是极其煎熬的一周。
从千人排队上门要求退还押金而闹的满城风雨,到铺天盖地的各大媒体对ofo从管理到商业模式的质疑分析,外界纷纷开始猜测ofo将“行将末路”,做着最后的垂死挣扎。而对于ofo创始人戴威本人来说,这份所承受的代价则更大,甚至在个人信誉上也有了一道被公之于众的“污点”。
近期,ofo小黄车的运营方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至少已经收到了20份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人员均为ofo创始人戴威。限制消费令是最高法针对法院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恶意逃避执行的强制性措施。此前贾跃亭夫妇先后上榜。该限制消费令规定,ofo公司和戴威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能在星级宾馆等场合消费,不能买房买车旅游等。
限制消费令传出,有赞CEO白鸦对此提出疑问:明明是ofo公司欠钱,又不是戴威欠钱,为什么要限制他个人的消费?难道是和股东签了连带责任?尤其是子女上学问题,家人有钱送孩子好学校也不可以吗?腾讯科技对此采访了北京安理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王新锐为我们做出解答。
限制消费令通常情况下是执行人的公司发生了在被大量的起诉情况。比如不论是ofo和乐视网,都不否认公司遇到了资金债务问题,没有钱偿还债务。即便案子判定之后,公司还是没有资金偿还。
王新锐向腾讯科技表示:“限制消费令的目的在于敦促被执行人去履行债务。按照法律规定,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也要限制消费。而戴威是作为ofo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因为被执行人的财产不一定能被全部查到,限制消费令会给其增加不小的压力,使得相关人在日常生活和商业方面受到影响,从而敦促执行人通过各种方式甚至通过私人财产来偿还债务。
而对于限制子女上高收费私立学校的条例,王新锐表示:“这条在限消令里说的很明确。允许去申请,但法院批不批就是另一回事了。实践中普遍还是以实际履行债务来申请解除限消令。”
王新锐对创业者建议:如果创业公司对于涉众问题要格外慎重。涉众本身的风险很大,比如说会涉及到一些非法集资的问题,侵占挪用用户的押金甚至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虽然创业公司是有限责任,但如果财务混乱且负债过高,创始人还是有可能承担个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