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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创业者来说,创业早期最头疼的问题之一就是如何在创始合伙人之间分配股权了,尤其是创始人创业经验并不丰富的情况下。
如果各创始人合伙创业之前就是朋友、同事或者关系紧密的熟人,在确定各位合伙人的价值和贡献过程中,只要处理不当,就很容易伤害原有的感情和关系。所以为了公平分配股权,创始人往往左右为难。然而,对于各位创始人在合伙创业之前相互并非特别了解的情况,在刚开始合作时,又很难确定各位合伙人对公司的长期价值和贡献。
因此,很多创业者求助,到底应该如何公平合理地分配股权,才能让创业伙伴一起走得更远?通常,我们的建议非常具有原则性,简单来说,就是创业伙伴的股权比例需要与各自价值和贡献一致,而且是动态的一致;只要是创业合伙人真心认为公平合理的股权分配方案,就是当时最好的方案。
然而,许多创业经验并不丰富的草根创始人往往对这个答案并不满意,通常会追问,还有没有更具体的、比较容易操作的股权分配参考标准呢?创始人各自的价值和贡献到底应如何衡量?以下是初步建议,以供早期阶段的创业者参考:
首先,创始人可能需要考虑的是公司的各方面功能分别由哪些合伙人负责,当然某些合伙人可能担任多个角色,有些角色可能由各个合伙人分担。我们暂定公司需要三个方面的核心角色:
(1) 团队和管理——通常体现为团队的召集者,创业idea的提出和践行者,往往负责公司的融资等战略性事宜,也就是大家通常说的灵魂人物或“老大”;
(2) 产品和技术——通常体现为公司产品(技术)开发的主导者,往往是公司的技术合伙人,可能还与老大及负责业务运营的合伙人共同扮演产品经理的角色;
(3) 业务和运营——通常体现为公司产品推广和运营的负责人,往往具有相关行业的运营经验、资源和人脉,对公司的收入起主要作用。
根据创业领域不同,各个公司侧重点可能会略有差异,比如:有的公司创业成败主要取决于团队和管理,而有的则更加依赖于产品和技术,还有的企业则可能技术门槛较低,所以业务运营起着决定性作用。进行股权分配时,首先需要考虑的是这几个方面对于公司的重要性,也就是分配股权过程中应当考虑的权重。
在研究国内外股权分配的理论和实践之后,我们建议考虑采用以下常见的指标用来衡量创业伙伴各自的价值和贡献:
大家可能会发现,这些问题中往往会涉及到(1)团队和管理,(2)产品和技术,以及(3)业务和运营中的一个、两个甚至三个方面,而且各方面的权重会有所差异。当然,并不是以上所有问题都与创业者自己相关,也有可能创业者还需要根据行业特点并针对企业自身特点再考虑更多方面的问题。
我们一直强调,为了保持创业公司的生命力,股权比例应当取决于创始人的贡献或价值大小,而创始人的贡献或价值是一个动态的指标,所以创始人应当预留股权调整的空间。创业者可以参照上文的考虑因素及权重,或者利用股权分配计算器,定期审查和调整股权比例,使股权比例实现公平合理的划分,并且随着时间推移和现实情况的变化,实现动态的公平合理。
此外,为了保障创始合伙人的共同利益,另外一个重要的股权划分保护机制是股权兑现,也就是创始人手中的股权按照创始人在公司工作的年数或月数逐步兑现。兑现期间最好设定为4—5年,且只有在公司服务满一年才能够拥有公司股权。否则,你的联合创始人可能会在做了半年后中途离开,却在留任合伙人打拼数年公司有起色之后回来声称拥有公司的股权,岂不令人郁闷?
1、合伙人互补
创业的合伙人往往是价值观一致而且对创业事业方向彼此认同的伙伴,创业伙伴之间通常能够在理念、性格、能力和资源等方面形成互补。前文中(1)团队和管理,(2)产品和技术以及(3)业务和运营这三个角色正体现了这一点,擅长凝聚团队或融资的创始人可能需要技术合伙人,也有可能因技术并非壁垒而需要细分领域的业务和运营合伙人。
2、兼职合伙人
通常情况下,我们建议:创业者尽量不要将兼职的创业伙伴作为合伙人对待,并给予股权,因为兼职创业所承担的风险与全职(all in)是不一样的,同时存在着精力和时间投入没有保障以及考核不便等问题。所以,如果现实情况是必须接纳兼职合伙人,也应当考虑股权比因其兼职的缘故而打一个折扣。
3、联合创始人
此外,有些创始人容易混淆合伙人与骨干员工。大多数合伙创业的企业拥有一至两名联合创始人,如果一个创业公司号称需要四名甚至更多联合创始人,很有可能是公司CEO没有勇敢地面对现实,而是基于面子或初创企业的劣势等考虑因素,给了早期核心员工一个联合创始人称号而已。谁会真的认为公司的成败取决于五位以上的创业合伙人呢?这一点也可以很容易从国内外创业领域的成功案例中总结出来。
4、投资人与合伙人
还有一个比较常见的问题是区分投资人与合伙人。现实中,我们发现有些投资人可能会以提供创始人需要的各种资源或支持为名,要求按照合伙人的待遇取得公司股权。我们通常的答复很简单,这些“合伙人”会像你一样全身心地扑到创业中来,并承担创业失败的风险吗?即使是提供了资金、人力和业务等战略支持的合作方(例如内部孵化项目),创始人也要注意限制让出的股权比例,因为创业成功往往需要留出股权给自己未来的真正合伙人,更遑论后续融资还会稀释创始人的股权。如果创始人的股比在早期阶段都被严重挤压,投资人会怀疑创始人是否有足够的股权驱动力对创业事业全力以赴。
5、鸡生蛋还是蛋生鸡?
最后,创业伙伴到底是按照各自出资确定股比,还是反过来确定股比后再定各自出资?我们的建议是后者。鉴于创业企业估值上升具有巨大空间,以出资一个因素来决定股比,则很容易在后期出现股权分配比例不公平合理的情况。因为,从长期来看,股权比例应当与各创始人的贡献或价值保持一致。尽管从法律上来讲,对公司的出资决定股权比例,但我们还是建议先确定比例,然后按照比例认缴出资,如果创始人支付能力有限,公司可以将注册资本定的低一些(如公司一到两年的预算支出),在需要的时候,再按比例增加注册资本或融资就行了。
从实践中看,创始合伙人之间的股权划分是一门艺术,而非一门可以精准量化的科学。股权分配是创始人创业伊始面临的主要难题之一,这个难题确实困扰着很多创业者,因为牵涉到太多利益和人的因素。
但好消息是,如果创始团队能友好地解决股权分配问题,达成公平合理的股权分配方案,那创始人就更有可能同舟共济地清除合伙创业道路上的后续难题,携手走向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