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最近发布《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修订草案)》
国家网信办在最近发布《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修订草案)》,针对目前越来越多的自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百家号等媒体账号,向社会公开征求管理意见。
规定准确切中了目前自媒体和内容平台存在的刷量、炒热点、煽动社会情绪等问题,其中值得关注的几点规定包括:
禁止违规转让、借用,批量注册、囤积或非法买卖公众账号
平台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强制关注账号
公众账号不得制造虚假舆论热点,生成虚假流量数据
禁止被依法关闭的账号以相同名称重新注册
根据《征求意见稿》,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应当取得相关资质。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征求意见稿》指出,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不得为虚假注册的用户提供服务,并且应禁止违规转让借用或非法买卖公众账号。
与此同时,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对申请注册从事经济、教育、卫生、司法等领域信息内容生产的公众账号,应当要求用户提供专业背景、职业资格等相关材料,核验通过后加注专门标识,并对外公示其注册信息。
主编点评:在自媒体盛行的今天,监管部门确实需要加强对自媒体的规范,杜绝自媒体的欺诈行为,保护互联网用户。网信办出手,释放出规范自媒体和内容公众账号的强烈信号。
毫无疑问,规定将有效遏制网络炒作和自媒体发展中出现的虚假宣传、舆论失控等乱象。比如最近热炒“上海名媛”话题,此前被大肆渲染的鲍毓明性侵养女事件等等。草案针对互联网公众号,从公众号的注册、运营、管理几个方面探讨法律如何对公众账号进行监督管理,是自媒体时代规范互联网公众号用户的一条可行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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