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微博遭遇了或许是今年以来最大的公关危机。说它“最大”,并不一定意味着它影响范围尽人皆知,但这次危机,却货真价实的动摇了微博的根基。
这一次公关危机始于一个简单的条款变更。2017年9月15日晚,微博发布了新的《微博用户使用协议》。其中有几个条款的变更,引发了内容创作者的注意。
在这次的《协议》的1.3条中,提到了“用户同意不可撤销授权微博平台作为内容的独家发布平台。”,仿佛害怕用户对于“独家”的概念仍不够理解,下面又增加了另一句“未经微博平台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自行或授权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使用微博内容”。
协议引发了微博内容创作者的激烈反应。在许多人看来,这似乎意味着对用户著作权和版权的无偿占有 —— 从此之后,将不能够把已发布微博内容发布到自己的其他网络内容渠道,如微信、头条号、UC号上。由于“第三方”的指代范围并不明确,连线下的内容操作,例如出版、授课、商业开发等,也被列入了违规之列
这几乎是任何内容发布平台都未提出的权利 —— 如果这种解读成真,那么所有的微博用户,将不自觉地成为微博无偿的内容生产者和供应源,并且不能在任何其他平台发布类似内容。而另一方面,微博却有对这些内容进行商业开发的自由。因为根据4.9条:
“微博平台及其关联公司可在全球范围内、完全免费、独家、可转授权地使用用户通过微博发布的内容,前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等。”,在下面的细节中,它更加详细叙述了这些商业化的途径:
· 以免费或收费的方式,将用户发布的微博内容通过微博或第三方平台进行网络传播或增值服务。
· 将用户发布的微博内容用于微博以后开发的产品,或进行微博的商业宣传。
· 授权第三方用户或运营平台使用用户发布的微博内容。
这些商业化的利润如何分配给内容生产者,在《协议》中并没有提到。但在晚间的第一稿版本中,却提到了,因内容版权争议产生的赔偿款项,“归微博平台独立所有。”,而用户却要为微博的索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和相关协助”。
16日晚,在《协议》发布之后,激起了微博用户,主要是内容生产者的强烈反弹。
面对用户的愤怒,微博于凌晨1点做出了紧急回应:第一次回应中,微博做出了修订,删掉了1.3和1.5的部分内容。主要删除内容是 “微博同意不可撤销地授权微博平台作为微博内容的独家平台”,及强调微博为用户内容的“独家展示”以及索赔款项归微博平台独立所有等内容。但“用户不得自行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内容”这一争议最大的部分仍然保留。
在此之后,微博在下午3点又做了第二次回应,这次的回应中,微博强调,这一次的“用户不得自行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内容”并不会影响用户的著作权和版权。用户的著作权版权仍然归用户,在此主要指的是“第三方非法抓取”,而非法抓取“是指采用程序或者非正常浏览等技术手段获取内容数据的行为。”
这一回应只是暂时减缓了人们的愤怒。截止到36氪记者发稿时,对于微博版权的争议仍然持续出现,最大的问题除了微博协议中所指的“第三方”仍然语焉不详之外,还有就是,微博究竟能否单方面,在对用户进行详细告知与协商的情况下,进行协议条款的修改?
由于对于微博版权问题的失望,许多大V在微博上宣布自己将把内容发布于其他平台,豆瓣、简书、头条等都成为经常被提及的对象。
从结果上看,微博毫无疑问打了一次败仗,而且是一次自作聪明的败仗。
微博指出的“非法抓取”,很难让人不联想到它与今日头条之间的竞争关系。就在不久之前,今日头条曾经宣布将可以“提供技术能力”,授权用户将其他社交平台包括微博的内容同步更新到它推出的新产品 —— 微头条上。
从这个角度上看,微博的这次协议调整,是应对今日头条竞争压力的必然。但是这不禁让人提出一个疑问:为什么不明确提出禁止“非法抓取”,却使用如此模糊的概念来延伸其权利呢?
这或许反映了微博的焦虑:随着内容分发平台进入白热化,越来越多的竞争对手正在进入微博原本独占的“社交-短内容”生态之中。除了头条的“微头条”与知乎的“想法”之外,还有图片和短视频的普及,在不同领域瓜分着微博的优势。而微博在一定程度上,却仍然吃着自己2011年开始的的社交红利,在2014年后,微博在商业化上步步为营,取得相当成功,但对于基本的用户体验、版权保护上,并没多少实质性的进步。相对应的,腾讯、UC、今日头条等内容平台则要聪明得多,其扶持政策也使其版权申明更容易普通内容生产者的支持,例如2017年开始的激烈的版权诉讼,尽管实质是为平台的利益考虑,但一定程度上也是为内容创作者的保护。而微博却希望通过更改条款就可以获取内容创作者的全部版权,这一傲慢或自信,不禁令人为它能否扛过日渐激烈的竞争捏把汗。
(图片及部分内容解读来自于知乎用户 “Sky Duanm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