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伯凡时间”(ID:bofanstime),作者吴伯凡;36氪经授权发布。
选择一种语言
就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
当我们的语言
变得越来越简陋时
我们的生活世界
也在悄悄地
变得越来越粗糙
选择一种语言,就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当我们的语言变得越来越简陋时,我们的生活世界也在悄悄地变得越来越粗糙。我们以昂贵成本装点着自己的生存空间,试图让我们的世界变得精致,但我们简单粗暴的语言和感官让我们越来越生活在一个低像素的、简笔画的世界。
尽管很多省市在高考中将英语的分值都进行下调,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在中国,所谓接受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其实就是在和英语死磕。从中考到高考,包括研究生考试,英语都是一道难关。当其他成绩大家都不分伯仲的时候,很多考试其实就是一场英语水平的比试。
英语在各种考试中越来越起到决定性作用的同时,也让英语教育和英语学习与其初衷背道而驰。在浩浩荡荡的英语培训产业浪潮中,我们逐渐忘记了学习一门外语最初的目的其实是为了开阔自己的视野,领略不一样的文化面貌。与此同时,学习外语的过程也是重新认识自己母语的过程。
歌德说:一个人只有学了一门外语以后,才能真正懂得自己的母语。
一种语言的独有特点和优美性,只有在其他语言的映衬下才能凸显出来。
如果我们只会一种语言,且习惯于此,我们便很难感受到母语的魅力所在,视野也会变得狭隘。所以,麦克卢汉说:
我不知道是谁先发现了水,但我知道肯定不是鱼。
现在国内有很多翻译机构、许多出版机构已经花费大量的精力在翻译出版上。大量的影视和书籍基本上可以做到国外和国内同步上线或出版,似乎学习外语的必要性真的不再那么大了。
翻译是一个极富弹性的过程,一种语言翻译成另外一种语言的时候,或许有很多种表达方式,但是最为恰当的可能只有一种。好的翻译要能够做到信(忠实于原文)、达(把意思翻译全)、雅(把原文的美感翻译出来)。
哪怕是最为简单的唐诗,如《静夜思》: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这样的诗句包含着丰富的场景和感受,其遣词造句也格外精当。但如果以大白话的方式翻译成英文,听的人在明白其意思的同时可能会觉得李白很无聊。
正因为这样,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才说:
所谓诗,就是在翻译中丢失的那种东西。
著名作家马克·吐温也说过:
恰当的语言和不恰当的语言之间,是闪电和萤火虫的区别。
对于一个译者而言,一句话的意思或许你表达出来了,但表达力度、成色与原文相差甚远。
我们说一首诗写得好,并不是因为它写出了一种我们完全不知道的东西,而是因为它把一种我们知道、见过、感受过的场景或情感用一种我们从来没有想到过的方式表达出来了。当一种语言方式能够以简洁、优美的形式全息化复原我们的感受时,我们就能感受到这种语言的精妙。
杜甫有一首诗,名为《旅夜书怀》,诗中有一句是:
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
在南方农村长大的我,第一次读这首诗时能体验到一种强烈的画面感。月光洒在江河之上,跟随江水涌动的场面如在眼前。在空气明净的乡村,你观察星空时,你能深切地感到星空是立体的,星星不是平面地分布,而是被垂挂在夜空。这种情景和体验,你在城市里是不可能有的,即使偶尔你能看到几颗星星,星星也是平面分布的。
就这样十个汉字,像开关一样打开了我昔日的记忆和感受,将它们全部还原。这就是语言的力量,如闪电般的语言的力量。
这样的语言,对于一个人的作用是双向的。一方面,当你阅读到这些优美的、有穿透力的语言时,能够激活被埋没在记忆深处的感受;另一方面,正是通过经常阅读这样的文字,我们的感受会越来越细腻,让我们对于世界的感受愈加趋于立体,多维,全息化。
一个人语言体系的丰富,就意味着其感受的丰富。一旦拥有了丰富的感受,我们就能够从一个看似乏味的环境中看到一个丰富多彩、散发着活力的世界。
同样的一种场景,对别人而言可能只是一种标签化的对象,但在你丰富的感受体系下,这种场景显现出它本来具有的鲜活与丰满。这就是不同个体间生活质量差距的来源。
我们对比一下自己读一首古诗和读其翻译的白话文时的自我感受,就能体会到语言的魔力。我自己的感觉是,读那种白话文就好像是品尝一瓶没有及时封装好的、已经暴露在空气中两天的葡萄酒。
这种感受在面对两种不同的语言时,会显得格外的强烈。我记得自己在读哈代的《德伯家的苔丝》这部小说时,面对翻译得已经很好的中文句子,我总是在想象那原文该有多美。后来有个机会读到原著,我在看其中一段的时候便发现,一些原文中词语使用的精妙,在译文中是无法体现的。
作家韩少功去海南的时候碰到过一件事,他去菜市场逛,看到一种鱼很特别,他就问老板:“这叫什么鱼”。老板回答:“这叫大鱼”。这一回答让他哭笑不得,于是他追着老板询问,说它肯定是有名字的。老板迫于无奈,告诉他,它肯定有名字,但是我不知道用普通话怎么说,只能给你说这叫大鱼了。
这也侧面反映了一种翻译的窘境:
翻译往往是取一个最大公约数。两种不同的语言就好比两个数字,其中有相通的东西,也有差异的部分。
以12和18为例,它们的最大公约数是6。在两种语言的翻译过程中,彼此能够说通的程度可能就是6,而剩余的部分,就只能留在彼此的心中了。
如果不懂得一门外语,我们在领略其艺术、文学作品的过程中,就是在最大公约数的程度上交流,听任彼此有差异的东西被掩埋。
但是语言的本质是与传递感受相关的。如果仅仅把语言当做生活和工作的工具,那么其最后的走向一定是祈使句化的,即我们之前说过的“吃饭、睡觉、滚蛋”。诚然,这样的语言在生活中必不可少,但是如果我们的生活中全部充斥着这样的语言时,生活和语言的另外一面就没有了。
这就好比不同像素的照片,那些像素小的照片,尽管也能看到它展现的景象,但那种大颗粒和粗糙感会让人不舒服。
我最为担心的是,我们语言的像素会越来越少,我们越来越习惯于这种粗糙的时候,我们的感官,我们的语言,连同我们的世界,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变得越来越粗糙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