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不是一句愚弄百姓、子虚乌有的假大空。
比如在美国,Google已经把美国政府(具体而言是美国内政部)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内政部在发布通讯产品报价请求时没有认真考虑Google Apps。美国内政部在报价请求中明确表示,报价方解决方案必须为微软商业效率在线套装(Business Productivity Online Suite)的一部分。Google认为内政部此举限制竞争。
Google在诉讼书中详细说明了Google和内政部之间的会议和对话内容,Google试图向内政部证明自己的解决方案也能满足要求。但内政部给出的理由是微软有两个其它服务不具备的优势:统一的Email服务和更可靠的安全性。于是Google列举了微软解决方案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众所周知的宕机时间问题。报价请求一发布Google便提出抗议,但被美国审计总署(GAO)驳回,因为Google没有美国联邦总务署(GSA)的计划合同,因此不是利益相关方。
企业告政府,莫非要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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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di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