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高新区管委会、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建邺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实施细则(试行)》(建政办发[2018]25 号)与《建邺区关于进一步优化创新生态的若干政策措施》(建发[2019]3 号)的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将建邺区 2019 年第三批科技奖励扶持项目经费安排(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本批计划安排对获得市 2018 年度备案新型研发机构绩效奖励的研究院予以区级配套扶持,共计下达经费 300 万元。请建邺高新区管委会接到本通知后,及时与区科技局联系,办理有关手续,同时按下述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1、项目经费由区科技局拨付至建邺高新区管委会,建邺高新区管委会应在手续完备后按规定尽快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
2、建邺高新区管委会应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视情报送实施进展。
3、下达的项目经费须专款专用,经费使用须符合项目建设实施内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区科技局将会同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查。
附件:建邺区 2019 年第三批科技奖励扶持项目及资金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