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报道,Taylor Swift向YouTube“宣战”。上个月,一份包括Swift, U2在内的大约180多名艺术家签名的公开信在网络上流传,号召国会议员改革1998年颁布的DMCA法案。
公开信上说,“DMCA法案已被破坏,对创作者来说不再有效。”他们声称,当下,用户基本上会选择通过智能手机获得已发布的音乐,随着YouTube等科技公司的壮大,他们能够为用户提供便捷的服务,从而获取巨额利润,而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音乐原创者和艺术家的收入。
因此,要求国会改革DMCA法案,从而来维护他们的利益。那么,音乐人和平台之间到底能不能完全脱离关系?让以下8张图来告诉你:
图1:不同音乐介质的用户增长量和收入增长量
根据上图,40年间,音乐产业的附着介质已经基本从黑胶唱片过渡到了流媒体。与以往相比,现在流媒体服务在音乐产业的营收中占了很大比例。据美国唱片业协会的统计显示,YouTube去年的视频播放营收增长率超过100%,而美国艺术家的该项收入却只增长了17%。
图2:全球范围内的录制音乐营收
从图中我们可以看出,在音乐产业整体营收下滑甚至停滞的大趋势下,附着在物理介质上的音乐所创造的营收近年来出现了连续下滑,反之,数字音乐的营收却出现了快速的增长。根据中国产业信息网发布的《2016-2022年中国数字音乐行业监测及投资机遇研究报告》,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数字音乐尤其是移动端音乐的发展是大的趋势,数据显示, 2014 年,我国移动音乐市场规模 38.4 亿元,同比增长 23.1%。
图3:广告支持流的提升
与2014年上半年相比,2015年YouTube的流音乐总额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提升额度将近2倍。
图4:美国近三年流音乐所创造的营收
根据RIAA的数据,近三年,流音乐的付费订阅用户所创造的营收呈现大幅度增长,2013年,该项收入只有6.39亿,而到了2015年则达到了12.19亿,涨幅高达94%,此外,音频聆听创收和广告营收也呈现出上升趋势。
图5:流媒体服务订阅用户的增长率
以上是近5年来美国流媒体服务订阅用户的增长率,可以看出,每年都在增长,2015年,增长率高达2位数。根据RIAA的研究, 2015年,用户在YouTube所支付的费用大约是1080万美元;另一方面,据粗略估计,美国大约有2亿用户每年对流媒体服务支付的费用为120元,平均到每个月是10美元,然而YouTube或Spotify在美国的网络使用成本一年不到2美元。
图6:黑胶唱片所创造的营收和流音乐所创造的营收对比
这是去年美国经济低迷时,所有受支持的流音乐平台所创造的营收略低于黑胶唱片艺术家所创造的营收,不过差距非常小,只差了3100万美元,与数字平台流音乐的发展历史相比已经很不错了。
图7:流收入分成占比
那么,音乐人和流媒体平台能分手吗?由图可知,知名音乐人从平台上所获得的收入占其整个收入的45.6%,而对平台来说,这项业务对其创造的价值只占到其整个营收的20.8%,所以一旦申诉平台下架无版权的音乐作品,相对来说,对音乐人所造成的损失更大,但是平台和其他人的合法利益也会受损。
所以,音乐行业发起的盗版反击战除了给YouTube施压之外,自己也会承担巨额的损失,如果美国国会真的像艺术家所伸张的那样裁决,可能使YouTube及其他同类平台因侵权事件陷入无穷无尽的泥淖而不能翻身。
而且,这项行为也可能毁掉大大小小的内容平台如Facebook, YouTube, 和 Twitter 的发展机会,对市场竞争而言,有害无益。此外,通过DMCA实行更严格的限制,也会损害网站上合法使用者的权利。视频艺术家和音乐家的工作大多依赖于网络平台很多合法的版权作品或者对原作品的评论。
有别于国际惯例,中国网民由于长期以来一直习惯免费下载音乐、听音乐,要培养付费习惯相对国外难度更大。2015 年 7 月,中国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的通知》 ,通知要求,2015 年 7 月 31 日前,各网络音乐服务商必须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对于逾期仍继续传播未经授权音乐作品的网络音乐服务商,国家版权局将依法从严查处,截止 7 月 31 日,16 家提供音乐服务商主动下线了 220 余万首歌曲。
根据《2014 中国网络音乐市场年度报告》 (文化部)显示,2014 年,我国网络音乐用户规模已增长至 4.78亿人,增长率为 5.5%。考虑到音乐是刚需性,以及我国网民移动支付习惯的改善,一旦音乐行业竞争格局明朗,再辅以版权监管和数字专辑销售等创新措施,用户的付费习惯终将形成,而一旦用户付费习惯形成,数字音乐市场潜力巨大。
通过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可知,流音乐是未来发展的主流,因此,对双方来说,这无疑是一场两败俱伤的战争,撕到最后,对谁都没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