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毒眸”(ID:youhaoxifilm),文 | 江宇琦,编辑 | 师烨东,36氪经授权发布。
“你们别再发我吃热狗的照片了行吗?!”
上周六,王思聪的IG战队斩获S8《英雄联盟》全球总决赛的冠军后,跟随“IG夺冠”一同登上热搜的,还有“王思聪吃热狗”。尽管比赛结束后不久,王校长就“义正言辞”地发表了声明,希望大家不要再发他吃热狗的照片了,可相关内容和漫画还是很快在网上传开了。最近,甚至出现了相关主题的表情包与小游戏,就连王思聪的熊猫TV,也把前台logo换成了王校长的漫画形象。
热情的网友们彻底把王校长“玩坏”了。
其实,用表情包、小视频恶搞名人,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从最初的大鼻孔尔康,到后来的大佬张学友和洪荒少女傅园慧,再到近期的锦鲤杨超越,越来越多的名人开始成为网友们创作的素材。而在B站鬼畜区等社区内,甚至已经形成了相应的网络社群,恶搞也作为一种亚文化而得到广泛传播。
尽管有不少名人乐得见到自己以这种形式走红,但也有人对此嗤之以鼻,甚至抱以反感。近年来,类似于葛优状告媒体使用“葛优躺”侵权的事件越来越多。毒眸通过采访律师发现,恶搞侵权虽然时常难以界定,但仅仅是恶搞,也存在违法的可能;而淘宝上恶搞王思聪并以此牟利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或许连王思聪也不会想到,他的热度居然比夺冠的IG战队还要持久。
IG夺冠当晚,漫画家“大绵羊BOBO”将王思聪吃热狗画成了漫画,并收到了王思聪的“威胁”:“你已经被盯上了。”但校长的“愤怒”丝毫没有起到作用,相反因为他的回复,漫画及原作者受到了更多的关注,截至目前,原始微博的累计转发、转发总数已经超过3万。更有不少“大胆”的网友,换上了漫画头像,在王校长微博下排起了队形。
来自校长的“死亡凝视”
网友们的狂欢并未止步于此,基于该漫画的二次创作很快就开始在线上、线下风靡起来:有网友将该漫画形象开发成了王思聪接热狗的小游戏;有人将其创作成了动图、抖音小视频;甚至于有饭店在门口摆起了王思聪吃热狗的冰雕……
面对如此爆炸的流量,万能的淘宝和微商们自然不甘落后。毒眸发现,在淘宝上搜索“王思聪热狗”,出现的关联产品多达100页,以手机壳为主,价格从6元到百元不等,销量最好的已卖出数万件,是名副其实的淘宝爆款。而就在昨天下午,“王思聪捣蒜”也登上了热搜,点开一看,原来是有商家开发了王思聪模型的捣蒜器。
“王思聪热狗”手机壳
王思聪模型的捣蒜器
而作为一个网感、娱乐性较强的人,面对网友们的恶搞,王思聪并没有大发雷霆,反而也乐在其中。11月7日下午,有网友曝出王思聪旗下直播平台熊猫TV的前台照片,公司logo上原本的熊猫造型被换成了王思聪吃热狗的动漫形象。可以说,这场网络狂欢已经得到了“官方认可”。
王思聪旗下直播平台熊猫TV的前台照片
王思聪之所以能如此“淡定”,或许也是因为他对于网友们的恶搞早已习以为常。几个月之前,王校长心血来潮,代表IG战队打了一场职业比赛,居然还获得了胜利。赛后,他不仅收获了“100%胜率ADC”等“荣誉”,还因此成为了“电竞锦鲤”,并被制作成了各种各样的表情包,供网友转发祈福。
但身为“锦鲤”,王思聪在火箭少女101人气选手杨超越面前可谓小巫见大巫了。从总是能够抽中大奖,到“稀里糊涂”走红,节目播出后,网友们发现好运时常能够降临到杨超越头上。于是,“转发这只杨超越你也能交好运”的表情包便开始流行起来,这位原本路人缘不算太好的偶像也进而成功出圈。
当然,在整个互联网恶搞文化中,对王思聪和杨超越的恶搞还仅仅只是冰山一角:鱼塘主张翰魔性的微笑而今历历在目;小米创始人雷军的“rap表演”绕梁三日;诸葛丞相和王司徒的的热血battle不断上演;姚明、小岳岳、黄子韬的魔性表情包至今还流传在各大微信群里……而在恶搞文化最为兴盛的B站鬼畜区里,还诞生了一批“鬼畜全明星”。
鬼畜全明星
一些知名度较高的恶搞,甚至成为了一种文化、社会现象,并被主流文化所认可。2016年,有网友发现,葛优在《我爱我家》中饰演的二混子季春生,剧中躺姿特别有趣,就将其制作成各类表情包,“葛优躺”一词便应运而生。2016年,《咬文嚼字》将“葛优躺”列进了“2016年十大流行语”;次年,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2017)》,“葛优躺”又再度入选了“2016年度十大网络用语”。
“恶搞”,源自于日语Kuso,是一种经典的网络亚文化,由日本的游戏界传入台湾,后经各大论坛、视频进入内地,已有近20年的历史。尤其是近年来,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及抖音等短视频的兴起,给了恶搞文化更广阔的生长土壤,进而使得大量表情包、恶搞视频开始风靡。
对于恶搞文化的流行和发展,学界普遍认为,和当代受众所处的经济文化环境有着密切联系。学者赵陈晨等在论文里表示,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网友能从恶搞中,收获颠覆鲜明的社会等级秩序、结构权威话语权的快感;文艺学博士刘晗则从符号政治学的角度指出,恶搞文化是受众创造的“第二生活”,表达了其对于自由、平等等价值理念的呼唤。
而所有这些“颠覆”、“创造”,自然在名人身上更容易得以体现和传播。因而不夸张地说,恶搞名人,已经是当代网络亚文化里最重要的分支之一。
尽管这场全网恶搞王思聪的活动闹得轰轰烈烈,连王思聪也参与其中,但这并不意味着对王校长的恶搞就可以随心所欲——有时候,恶搞和侵权就在一线之间。
2016年12月,因“艺龙旅行网”在微博中使用了葛优躺,葛优将艺龙网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40余万元。2018年2月,北京一中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艺龙网公司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需赔偿葛优各种经济损失7万余元。
法院判葛大爷胜诉的依据在于,艺龙网将“葛优躺”用作了商业用途。
有法律工作者告诉毒眸,“在未经许可、授权的情况下,以盈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是判定肖像权侵权的最主要条件。2011年赵本山起诉海南天涯并获胜,就与后者非法使用赵的漫画形象来做网站宣传有关。而目前,部分淘宝商家靠售卖王思聪漫画周边,已获利数十万元,按照法律,王思聪有权要求店家停止侵权,并赔偿其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以盈利为目的”并不仅仅局限于商品售卖。在接受毒眸采访时,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铭律师表示:“表面上看,自媒体并没有通过使用他人照片直接获益,但从客观层面来说,自媒体人通过使用这些图片可能实现阅读数、点赞数的累积,为自己增加了商业合作的机会,一样是商用,故属于侵权行为。”
即便不以盈利为目的使用明星肖像,也有可能涉及肖像权侵权。相关律师告诉毒眸,事实并非如此。“肖像权主要保护公民肖像,在非经允许和授权时不得让别人使用。如果某行为同时满足了未经授权、使用肖像、主观过错三个条件,即使没有相关产生损失,也可以被认定为侵权。虽然无法要求赔偿,但被侵权者有权要求停止侵权。”
“在王思聪漫画事件里,原作者显然没得到允许,同时他的确‘使用’了王思聪的肖像、创作了有辨识度的作品,只不过很难判断其是否存在主观过错。”该律师进一步补充称,根据现有事实,如果漫画作者大绵羊BOBO未将漫画开发成商品,便很难认定其存在肖像权侵权的事实。
而如果想要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使用他人肖像,则必须以满足公众利益为目的,且符合下列的某种情况—
1.使用社会公众人物肖像;
2.为宣传报道而使用参加集会、游园活动的人的肖像;
3.旨在行使正当的舆论监督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4.因通缉犯罪嫌疑人或报道已经判决的案件而使用罪犯的肖像;
5.为肖像权本人的利益而使用其肖像(例如正在为大家科普相关法律知识、呼吁尊重名人肖像权的眸爷);
6.国家机关为执行法律使用公民的肖像;
7.作为证据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8.为了科学研究和文化教育目的而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他人肖像。
不过即使不侵犯肖像权,也不意味恶搞者可以高枕无忧。民博律师事务所娱乐法专家胡占全律师告诉毒眸,由于很多恶搞作品存在夸张、戏谑的成分,故很有可能会侵犯到名人的名誉权。“侮辱、诽谤、贬低人格、引起社会评价的降低,是侵权的界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中的规定,以侮辱或者恶意丑化的形式使用他人肖像,可以认定为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因此理论上而言,刘强东近期的丑闻爆发后,网上流传的一系列调侃其及家人的表情包,是涉嫌侵权的。
至于大绵羊BOBO创作的漫画以及网上流传的诸多表情包、小游戏是否侵犯了王思聪的名誉权,有分析人士向毒眸表示:“王思聪漫画事件,从定性上很难看出侮辱,更不存在诽谤和编造虚假信息;从结果上来看,甚至还给其本人带来了一些正向的评价,大家都觉得漫画很可爱,所以很难被认定为侵权。”
网络上诸多的延伸创作
事实上,作为漫画作者的大绵羊BOBO不仅不太可能被判定为侵犯肖像权、名誉权,甚至于连他本人也是被侵权者。据大绵羊BOBO本人微博透露,他已经决定就部分商家侵犯其著作权一事,展开维权。此外,有从业者提醒毒眸,即便很多作品不存在主观恶意且不以盈利为目的,但擅自使用影视作品、艺术创作等制作表情包,同样将有可能构成对制作方和演员著作权的侵犯。
然而,虽然恶搞周围都是侵权的雷区,但像葛优一样选择通过法律渠道维权的名人并不多。有经纪公司的负责人向毒眸表示,由于取证难加麻烦,所以只要没有构成侮辱、诽谤,他们往往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表情包是平台网络文化的产物,艺人偶尔觉得有意思也会用自己的表情包,我们对此保持乐观态度。”
赵铭律师则感慨,因明星知名程度、损害后果等难以量化,而导致损失赔偿标准不确定,很多侵权诉讼即使能够成功,赔偿金额也只是流于形式。故赵律师认为,应该通过赋予法官运用自由裁量、增加处罚力度等来加强这方面的监管。“同时面对侵权名人应该更积极,我个人认为明星团队的诉讼,是能够起到杀一儆百的威慑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