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陈之琰
编辑丨洪鹄
核心提示
多数受访机构尚未接到补税通知。
基金业协会已紧急与国税总局沟通,税率调整一事可能存在变数。
新税率的提出与近阶段国税地税合并、税收监管趋严的背景密切相关。
今日,一则关于“创投基金税负暴增七成,部分基金补税数亿元”的消息刷爆创投朋友圈。文中称,创投基金的实际税率标准将从20%提升至35%,税负增加七成。在如今一级市场普遍募资难、退出难的凛冬中,这无疑又刮起了一阵税收风暴,雪上加霜。
与募资难对创建不久的机构更有压力不同,这场税收风暴对于成熟的创投基金影响或许更大。有机构已经收到通知,过去历年的税收也需按新标准补缴。若此举落实,那些业绩较好的基金需补缴的税款可达数亿元。
近期创投行业募资困难、热点匮乏的大背景加深了业界对这则的悲观情绪,“创投圈已死”的声音在朋友圈蔓延开来。募资难与新税率叠加,也产生了新的担心。有评论称,在新的税率之下,很多LP可能会不愿意继续为基金出资,已经募集的基金也会出现很多纠纷和矛盾。
一位投资机构的GP告诉36氪,该项政策若严格落实,对创投行业影响巨大。“盈利部分交税,亏损也没有退税一说。加上历年补缴,基金早就分红给LP,钱从哪儿来?”也有创投从业者说:“创业投资是需要大力支持和鼓励的行业,总想着抽税压榨,行业和经济都会有大问题。”
截至发稿前,基金业协会已紧急与国税总局沟通,有知情人士称,税率调整一事可能存在变数。
目前,36氪联系的多家业内知名创投机构,均未收到补缴税款的相关通知。对于未来新税率严格执行后的应对之策,多数GP不得不采取观望态度:“走一步看一步吧,还没收到通知,大家干着急也没用。”
此次税率调整,涉及的是创投基金税款中最主要的部分“所得税”。以往,各地方政府对有限合伙制基金普遍实行20%所得税政策,但近期,在国税总局检查工作中,此举被认定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应当纠正。
这就意味着,创投基金今后将必须按照个体工商户的标准征收累进税,税率标准为5%-35%。根据一般基金的收入水平,实际税率即为35%。
目前,针对有限合伙制基金的税收标准主要依据2000年的财税9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和2008年的财税159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91号文规定了,投资者适用《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159号文则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即基金作为有限合伙企业,本身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LP和GP作为收入的分配对象需要缴纳所得税。
“所谓‘新税率’,并没有改变对于创投基金税收性质,而是落实了相关规定。”一位熟悉税法的律师告诉36氪。
此前,为了促进双创发展,各地方政府不约而同的在实际征收过程中将税率统一降为20%,也实行多日。为何在一级市场人心惶惶的今天,反而又掀风波?
这位律师认为,新税率的提出与近阶段国税地税合并、税收监管趋严的背景密切相关。一方面,今年6月,国税地税合并,意味着将实行统一的税务执法标准。另一方面,近期税务部门调查阴阳合同、严查“避税天堂”霍尔果斯等举措,已是税收监管进一步趋严的标志。
虽说新税率本质是“落实”与“合规”,但显然在创投行业已是不可承受。经历了一整年资管趋紧、募资困难、退出艰辛,从业者们没等来春天,却等到了一场税收风暴。
此番新税率引发业界极大讨论,是否会在日后强力落实?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还需进一步观望。
“现在创投行业的恐慌情绪已经很大,新税率的说法一出现,大家就更敏感了。但要落实,也不会那么快,毕竟对整个行业的打击很大,肯定会有更为细节的举措需要推敲。”这位律师告诉36氪,“政府对双创在大方向上一定是支持的,落实新税率的同时,在税收减免、抵扣的核定方面是否会同步放宽,还有待观察。”
此前并不乏相关政策,例如,2018年国税43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财税55号文(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就明确了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政策。
图片来源:财务第一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