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申万宏源宏观”(ID:swsmacro),作者李慧勇、王健;36氪经授权发布。原题目《硅谷发展经验及其对雄安的启示——京津冀一体化系列研究之四》
建设国家创新型现代化心脏区域和中国的“硅谷”是雄安的重要使命之一。本文回顾了美国硅谷腾飞的主要经验,并结合当前中国现实,为雄安提供若干启示。
硅谷经验之一:科研与高等教育。首先,硅谷名校云集,为高科技企业的创新与发展提供了丰富的人才储备和智力支持。其次,发展高校工业园区,有利于高校教师与企业之间的双向交流,产学研紧密结合。最后,成立创业孵化器为创业学生整合市场资源,鼓励高校教师以研发成果技术入股初创公司,通过获取市场利润回报反哺高校自身的发展。
硅谷经验之二:政府推动和引导。硅谷的成功虽是高度市场化的结果,但政府的作用也功不可没。
1)政府采购。诸如微电子技术产品、晶体管、集成电路、半导体产品等领域均有政府采购的支持。2)委托高校研发。为研究型大学和国家重点实验室提供大量的科研经费。
3)立法和政策扶持。出台政策以支持创新、人才储备、职业培训等,允许养老基金管理者进行风险投资、向风险投资者和风险企业提供无偿资助等政策。
4)税收激励,减轻研究开发部门的税务负担。
5)移民政策和措施,吸引高学历、高科技人才移民。
6)打造宜居生活环境。涉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住房安置甚至借鉴新加坡做法介入住房建设、环境保护、能源提供等方面。
硅谷经验之三:创业资本与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成为硅谷创业型公司创业的主要金融来源。风投企业除了提供资金支持,还在技术创新、公司管理和行业人脉等方面给予初创企业宝贵的创业指导和经验借鉴。硅谷的风险投资额占全美的比重一直稳步提升。
硅谷经验之四:创新文化氛围和人才激励机制。对待技术创新更加宽容与适用的商业环境。主要表现为:服务于技术创新的中介服务;高度开放性的公司文化、频繁的人才流动;较高的创业失败的容忍度。硅谷的高技术公司大都采用股票期权的形式实施员工激励计划。此外,硅谷还有技术配股、自由股权计划、职务发明分享等灵活多样的人才激励机制。
对雄安打造中国“硅谷”的启示之一:优先培养市场化的“高校工业园”产学研创新体系。将优质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迁往雄安,形成高技术人才的培育集聚地;同时划拨足额用地建设高校工业园;考虑将中关村企业迁入雄安新区,与高校工业园区进行整合。
启示之二:在采购、立法、税收等方面吸引创业企业和人才。在雄安建设的起步阶段,可制定有针对性的高技术产品采购计划塑造雄安的创业产业结构,配套相应的立法以及税收优惠政策,为研发创新活动提供宽松的制度环境。在吸引人才方面,应努力将雄安新区打造成宜居城市。如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公租房模式等;探索彻底的户籍制度改革,打破人口流动的制度阻碍,同时跟进医疗、教育等公共资源。
启示之三:规范金融市场,鼓励发展风投。首先,积极鼓励具备丰富经验的PE/VC机构落户雄安,在推动科技企业发展、探索技术创新的市场化路径方面进行大胆尝试。其次,在发展风投市场上,政府应在推行产业种子基金等现有方式的基础上,借鉴美国经验,实施小企业投资发展计划,必要时向风险投资者和风险企业提供无偿资金资助。最后,继续加大力度规范股票市场发展,探索新三板转板制度,完善风投退出通道。
启示之四:构建多元、宽容的创新文化氛围。根本上来说,硅谷的腾飞是高度市场化的结果。雄安新区有天然的优势,它同起步阶段的硅谷一样,原生商业环境较弱,在一张白纸上内生出相匹配的创新环境和商业文化,是将雄安打造成中国硅谷的关键。
建设国家创新型现代化心脏区域和中国的“硅谷”是雄安的重要使命之一。纵观历史,作为世界高科技创新的高地,硅谷的腾飞拉动了美国经济长期高速增长,其他国家和地区也竞相效仿,如日本的驻波、中国台湾的新竹;而我国继北京中关村之后,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大中城乡也相继提出建设“硅谷”的目标,但在创新能力和产业规模上与美国硅谷不可同日而语。本文回顾了美国硅谷腾飞的主要经验,并结合当前中国的现实状况,提出了国家将雄安新区打造成中国“硅谷”的若干政策建议。
1.1 科研与高等教育
首先,硅谷名校云集。斯坦福、加州理工等若干世界名校,为硅谷高科技企业的创新与发展提供了丰富的人才储备和智力支持。其次,高校在校园的闲置土地上兴建实验室、研究所、办公写字楼等基础设施,再以较低的价格出租给初创企业,催生了世界上第一个高校工业园区,有利于高校教师与企业之间的双向交流,产学研紧密结合。最后,成立创业孵化器为创业学生整合市场资源,同时鼓励高校教师以研发成果技术入股初创公司,通过获取市场利润回报反哺高校自身的发展。
1.2 政府推动和引导
硅谷的成功虽是高度市场化的结果,但政府的作用也功不可没,具体表现如下:
(1)政府采购。从50年代起,军用工业一直是美国计算机产品的大市场,美国国防部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向民用企业订购了大量的微电子技术产品,间接补贴其研究开发活动。例如,1959年,硅谷的仙童公司获得1500万美元合同,为“民兵式”导弹提供晶体管;1963年又获得为“阿波罗”宇宙飞船导航计算机提供集成电路的合同;1967年有70%的集成电路都是政府采购。1958年至1974年,美国政府投资10亿美元开发半导体产品。克林顿执政后不久,在其“全面经济计划”中,为扶植技术创新产品的初期市场,仅计算机相关产品的政府采购就达 90 亿美元。
(2)委托高校研发。美国主管科研的机构,如全国科学基金会、国防部、太空署、国家卫生研究院等,每年都有大量的科研经费提供给研究型大学和国家重点实验室。这些经费的获取主要靠竞争夺标,优胜略汰、提升研发效率,是支持硅谷技术创新的关键因素之一。例如,2000年斯坦福大学16亿美元的年收入中有40%来源于受政府委托的研究项目。
(3)立法和政策扶持。首先,为了营造鼓励创新、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美国政府依据反垄断法,自20世纪60年代硅谷创新浪潮兴起之时,依次对IBM、微软等大型公司进行反托拉斯诉讼,为一大批硅谷高技术创业型公司争取了进入计算机技术市场的机会,有力地推动了硅谷高技术产业集群的发展。其次,为增强科研高校与产业界的密切合作,1980 年美国国会通过贝赫一多尔大学和小企业专利法,允许大学、非盈利机构和小企业拥有利用联邦资助获得的发明的知识产权,催生了科研成果转化的强大动力。除联邦政府层面的法律外,加州政府还专门出台政策,推动硅谷的创新发展,如制定人才贮备的相关政策,实施学徒制度,发展多个领域的职业培训等。允许养老基金管理者投资于风险投资,保证风险投资有足够的资金。推行小企业投资发展计划,向风险投资者和风险企业提供无偿资金资助。
(4)税收激励。1954 年美国政府在《内部收益法典》中增加了 174 款,明确规定:所有企业均可将研究开发与贸易、经营费用相关的费用作为日常费用,或者在 5 年内将此费用进行再投资,此后不再作用纳税单位,有助于减轻研究开发部门的税务负担;1981 年,美国国会通过《经济振兴税法》,规定凡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超过前三年平均值者,其增加部分可享受 25%的免税待遇;1982年美国国会又把长期投资最高所得税率从28%降为20%;为了鼓励高技术创业型公司的成长,美国国会还认定,公司创办人通过优先认购权获得的收益只需交纳长期增值税。
(5)移民政策和措施。硅谷的腾飞与高科技人才的集聚紧密相关,美国也积极制定政策吸引高学历、高科技人才移民。1965年美国议会通过Hart-Cellar法案,为外国工程师和其他受过高等教育的专家及其亲属创造了大量移民机会。以圣克拉拉县为例,1970年该县的人口与1950年相比翻了三倍,从大约30万人激增至100万人。1990年通过的移民和国籍法案进一步加速了高技术工程师的移民进程。1990年底,加利福尼亚洲的工程师和科学家中,有1/4来自国外。2000年后美国国会开始按照取消对外技术人员发放签证的限制的方向再度修改法律。除了立法之外,美国政府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吸引海外人才,例如:招收留学生培养后备人才、通过研究机构招聘人才、联合攻关或企业外迁借用人才、对有突出贡献和成就的科技精英提供优厚的物质和生活待遇等。截至2015年底,加利福尼亚州的移民人口占比升至27.4%,位居美国各州之首。
(6)打造宜居生活环境。为了吸引人才,美国政府着力将硅谷打造成宜居城市,主要措施有:加强道路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减少交通阻塞和交往隔阂;政府一般除了进行低收入人群的多用户住房建设外,帮助解决或缓解硅谷住房紧张局面,地方政府也逐渐仿照新加坡等国的做法,开始直接介入到住房建设中来;在圣克拉拉地区,地区政府还与SCCMG(圣克拉拉地区制造集团)以及环保团体之间协力共同解决住房问题;此外,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能源提供等方面也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1.3 创业资本与风险投资
20 世纪 70 年代,风险投资代替军方成为硅谷创业型公司创业的主要金融来源。到 1974 年,有 150 多家风险投资公司在硅谷开业,当时斯坦福大学也把它的部分捐赠资金投入到风险创业活动之中。到 1988 年,硅谷吸引了40%的全国风险投资资金。期间,以红杉资本、KPCB等为代表的风投企业投资了亚马逊、苹果、思科、Facebook、Google、Instagram、 LinkedIn等著名公司。风投企业除了为初创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之外,还在技术创新、公司管理和行业人脉等方面给予初创企业宝贵的创业指导和经验借鉴,显著提升了技术创新到商业化运营的成功概率。乔布斯在2005年著名的斯坦福演讲中,将这种模式比喻为接力赛中的“接棒行为”。统计数据显示,虽然2000年互联网泡沫破灭严重冲击了美国的风险投资业,但是硅谷的风险投资额占全美的比重却一直稳步提升;2016年第二季度,硅谷风险投资总额高达81.58亿美元,占全美风投总额的53%。
1.4 创新文化氛围和人才激励机制
硅谷原为农耕地区,商业环境与文化几近空白。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的移民潮,一方面优化了当地劳动人口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多元文化与思想的碰撞与交融,由此形成的商业环境对待技术创新也更加的宽容与适用。主要表现为:硅谷的中介服务如人力资源机构、财务和法律服务机构及技术转让机构等均服务于技术创新;硅谷公司生产结构具备高度的开放性,人才流动频繁:硅谷对创业失败的容忍度很高,硅谷文化也把创业失败作为宝贵的财富,激发了员工大胆尝试、用于探索的创新热情。
硅谷的高技术公司大都采用股票期权的形式实施员工激励计划。即员工有权在一定时期内(如两年或三年)内用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公司一定数量的新股,而期末股价之高低变化所体现的员工利益及风险与员工在这段时间内的创新努力是紧密相连的。它使公司经营管理人才、研究与开发人才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利益紧密结合起来。此外,硅谷还有技术配股、自由股权计划、职务发明分享等灵活多样的人才激励机制。
2.1 优先培养市场化的“高校工业园”产学研创新体系
经验表明,从事基础科学研究的高校、连接高校与企业的高校工业园、为学生融合资源的创新孵化器、以及鼓励师生创业的教育体制等是美国硅谷产学研体系的核心要义。虽然我国高校的科研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高校与市场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而且,我国的高科技工业园大都为地方政府建设,借以招商引资。应当借鉴美国硅谷的经验,大力发展我国的“高校工业园”模式。具体路径可参考雄安新区的功能定位,一方面将优质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迁往雄安,形成高技术人才的培育集聚地,同时划拨足额的发展用地用以建设高校工业园,再配套相应的科研经费补贴措施和灵活的高校师生技术创业的政策,形成产学研紧密结合、创业利润反哺高校发展的良性循环;另一方面,考虑将中关村企业迁入雄安新区,与高校工业园区进行整合,避免目前高科技工业园区数量过多、模式雷同造成的资源浪费问题。
2.2 在采购、立法、税收等方面吸引创业企业和人才
对企业而言,政府采购对创业企业的早期经营至关重要,甚至可部分替代风投的融资功能;政府相关方面的立法以及税收等措施也可促使企业形成良性的创新制度激励,因此,在雄安建设中国硅谷的起步阶段,可制定有针对性的高技术产品采购计划塑造雄安的创业产业结构;同时配套相应的立法以及税收优惠政策,扶持本土高科技企业,为企业的研发创新活动提供宽松的制度环境。在吸引人才方面,应努力将雄安新区打造成宜居城市。例如,做好新区的城市规划,从根本上缓解大城市的交通拥堵和生态恶化问题;在住房市场上,总结以往房地产模式的得失,探索人口密集地区城市化的全新模式,可考虑由政府出面建设足量公租房,适度发展商品房,形成梯度明显、结构合理的多层次房地产市场,确保让房子回归居住属性;探索彻底的户籍制度改革,打破人口流动的制度阻碍,同时跟进医疗、教育等公共资源建设,将户籍与上述公共资源的使用权脱钩。目前来看,雄安新区所有的商品房交易和户籍变动都已经冻结,国家后续的改革措施值得期待。
2.3 规范金融市场,鼓励发展风投
美国硅谷的经验表明,技术创新过程的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可以通过一系列体制来克服。首先,应当积极鼓励在投资、创业、运营等多维度具备丰富经验的PE/VC机构落户雄安,在推动科技企业发展、探索技术创新的市场化路径方面进行大胆尝试。其次,在发展风投市场上,政府应在推行产业种子基金等现有方式的基础上,借鉴美国经验,实施小企业投资发展计划,必要时向风险投资者和风险企业提供无偿资金资助,丰富政府鼓励风投发展的政策工具。最后,继续加大力度规范股票市场发展,探索新三板转板制度,完善风投退出通道。
2.4 构建多元、宽容的创新文化氛围
经验表明,虽然美国政府在推动和引导硅谷发展方面至关重要,但根本上来说,硅谷的腾飞是高度市场化的结果。日本筑波、台湾新竹等模式表明,只通过大规模的资金投入,从工业园、基础设施、创新优惠政策等硬件方面妄图复制“硅谷模式”往往产生很大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他们忽视了美国硅谷的创新文化。在这方面,雄安新区有天然的优势,它同起步阶段的硅谷一样,原生的商业环境较弱,如何在一张白纸上内生出相匹配的创新环境和商业文化,是将雄安新区打造成中国硅谷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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