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新言财经”(ID:tech621),作者:陈芳,36氪经授权发布。
“撼山易,撼‘车贷潜规则’难。”
“8月份我将正式起诉!”近日,陷入车贷纠纷的王成(化名)告诉《新言财经》。而王成的这起车贷纠纷案,涉及特斯拉、招商银行两大知名企业。
故事还要从今年5月讲起。
王成准备在杭州全款购买一辆特斯拉Model 3,而在购买过程中,经特斯拉销售人员推荐,便与招商银行业务经理尤经理建了微信群,咨询分期付款事宜,这也成为王成逐步陷入“年化费率3.5%”贷款“陷阱”的开始。
王成说,他其实并没有办理车贷的需求,但看到这比房贷还低的“利率”难免心动,“这么低的利率,贷款后省下来的钱,做点别的投资,它不香吗?”抱着这个想法,王成办理了车贷。
“特斯拉销售和招商银行经理告知分期付款‘年化费率’为3.5%,但在进行贷款政策介绍、贷款事项办理等全过程,都未明示或者告知‘年化利率’,作为普通消费者,我们只是了解‘年化利率’的概念,无法分清‘费率’和‘利率’的概念和区别。”王成向《新言财经》表示。
也是在同事提醒之后,王成才知道实际贷款的“年化利率”要在3.5%“年化费率”的基础上乘以1.8左右。
在王成看来,招行的业务经理把“年化利率”偷换成“年化费率”,是在给消费者挖坑,而他,“踩坑”了。
得知真相的王成并不打算吃这个“哑巴亏”,决定与招商银行对簿公堂。
对此,《新言财经》走访了北京多家特斯拉汽车销售门店发现,“年化费率4.0%”确实为销售人员的第一回复。
而这样先入为主的“超低费率”话术,似乎也成为汽车销售行业中分期付款的典型营销套路。
有多少消费者以为,车贷中的“年化费率”就是“年化利率”?
如果贷款购买一辆特斯拉汽车,消费者估计最关注两件事,一是刹车是否失灵,二是车贷的利率是多少。
《新言财经》走访北京多家特斯拉汽车销售门店过程中,以消费者的身份询问贷款“利率”时,销售人员均是统一告知“年化费率4.0%”。倘若消费者不主动追问,那么便不会明确告知“年化利率”。
在《新言财经》追问“费率”和“利率”的区别后,得到的回复则是大相径庭。有销售回复“费率4.0%折合年利率约6%-7%”,也有销售回复“年化费率其实有点类似于年化利率,两者没有区别,年化利率几乎也是4个点”,甚至有销售一时间竟也不知道年化利率是多少。而这所谓的“类似”、“几乎”,却要让不明所以的消费者多交近一倍的利息。
《新言财经》向与特斯拉合作的招商银行刘经理进一步询问,其解释道:费率和利率算法不一样,但承担的总手续费是一样的。以费率计算,贷款金额×对应的费率为总手续费;以利率计算,会考虑到每期的月供中包含一部分本金,下一期的本金就会变少,算法非常复杂,需要用到Excel中的IRR公式计算。
刘经理向《新言财经》介绍了在特斯拉购车时的贷款手续费率:一年费率4%,折算年化利率7.3%;两年费率8%,每年4%,折算年化利率7.51%;三年费率12%,每年4%,折算年化利率7.51%;四年费率17.66%,每年4.415%,折算年化利率8.21%;五年费率21.66%,每年4.332%,折算年化利率8.0%。
也就是说,无论消费者选择分期几年,“年化利率”都比“年化费率”的数值高出近一倍。特斯拉小程序显示,目前与特斯拉合作的金融机构包括: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中国银行、微众银行等知名机构。
“费率算法,比利率给到消费者的感受看起来显得划算,消费者的概念相对模糊,这就是企业和银行首先选择明示年化费率,而不是年化利率的动机。”一位熟悉消费维权的行业人士告诉《新言财经》。
但是,企业和银行的这份“侥幸心理”,触碰了政策的红线。
今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1年第3号公告,要求所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的所有贷款产品均应明示贷款年化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2020〕第5号》(下称《办法》)也对此提出要求,其第十六条规定: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依据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特性,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贷款产品的年化利率。
同时,《办法》第十七条规定:银行、支付机构对金融产品和服务进行信息披露时,应当使用有利于金融消费者接收、理解的方式。对利率、费用、收益及风险等与金融消费者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信息,应当根据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复杂程度及风险等级,对其中关键的专业术语进行解释说明,并以适当方式供金融消费者确认其已接收完整信息。
显然,特斯拉合作的金融机构在“费率”上,已然涉嫌违规。
至今,特斯拉官网上标示的仍为年化费率,而非利率
回到王成的案例中,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亚律师告诉《新言财经》:“特斯拉和银行隐瞒利率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他进一步指出,购车贷款和汽车销售的主体不同,承担责任也不同。“对于汽车销售公司,只要不存在强制捆绑对外销售贷款服务,保障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对于没有明示贷款利率的行为,从法律上不能直接承担责任;对于贷款银行,可能会触发金融行业内部的监管或处罚,如果存在诱导消费者进行贷款的行为,也可能构成《民法典》里关于欺诈的规定,从而导致贷款合同可被撤销。”
车贷潜规则成“明规则”?
“特斯拉分期付款,在车企里应该是做的最规范的了。”一位资深律师在受访时表示。
而这样一家带着行业“表率”光环的车企,尚且存在“偷换概念”的推销套路,那么汽车行业内岂不是风气盛行?
事实证明,确实如此。
除了特斯拉汽车销售门店外,《新言财经》还在北京走访了蔚来汽车、理想汽车、威马汽车等多家品牌的门店,发现“低费率”明示已成为汽车行业分期付款服务中的“潜规则”。
截图源自蔚来、理想小程序
李亚律师指出,国家相继出台的规范汽车销售、贷款的等各类法律规定,导致汽车销售行业不能再像之前一样收取高额贷款利率,因此出现不直接告知“利率”的“潜规则”以规避相关规定。
“可能比较典型的做法就是告诉消费者,你贷了多少钱、每天只用还多少钱就可以,看上去很优惠、折扣活动力度都很大,实际上合计算下来月利率、年利率一点也不低。”前述熟悉消费维权的行业人士表示。
苏宁金融研究院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主任孙扬进一步解释道:“这里面有很多猫腻,有的汽车销售机构宣称不收利息,但是会收一笔价格不菲的汽车分期手续费、出库费、服务费等,还有的4S店会用一个套餐,包含分期付款、融资租赁、上牌费、上保险、金融服务费等在内的一系列服务套餐。这些费用如果按央行要求的IRR,也就是内部收益率来计算,汽车分期的年化利率一点都不低,这里面玩了‘概念偷换’,会蒙骗消费者,让消费者在复杂的模式下,难以分辨到底是真低利息,还是高利息,消费者受到利益损失。”
而车企收取“金融服务费”的情况,也早已是家常便饭。
两年前,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视频刷爆网络。彼时,女车主提出质疑,由于贷款买车,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4S店还收取了她12575元的金融服务费,且这笔收费不能刷卡也不能开发票,只能微信转账,钱转入到公司某一个人的私人账户。
李亚律师指出:《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款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
据此规定,汽车销售企业以提供购车贷款之机收取客户金融服务费的行为不合法。另外,汽车销售企业要求收取金融服务费如果没有任何合法收费依据,则也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最后,上述事件中的奔驰4S店被处以巨额罚款,其中一项原因为向收费者收取了“金融服务费”。
该事件中女车主最终的“得偿所愿”、成功维权,在当时还引发了一波汽车金融服务声讨潮,“坐车顶维权”一时之间成为2019年的消费现象。
只是时至今日,收取金融服务费的行为依然屡禁不止,在《新言财经》走访过程中,威马汽车门店的工作人员指出,如果申请车贷,要交3000元金融服务费。大量车主在懂车帝等APP上晒成交价时会提到:汽车金融服务费若干(多为3000元)。
潜规则大有变身“明规则”之势。
“现在总体的政策和监管环境还是比较宽松,消费者或多或少其实也习惯了这些潜规则、明规则,花钱买服务,很心疼,但没办法,消费者本身有这需要。而企业其实也心知肚明,只要执法不查,对消费者不是太过分,大家都好。这是硬需求,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熟悉消费维权的行业人士补充说。
陈剑锐对此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