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国务院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国掀起了创新创业的发展热潮,作为成都市中心城区之一的武侯区的创新发展关系着全市创新创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结构优化调整等各个方面,加快创新武侯建设对成都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创新型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区委《关于“磨子桥创新创业街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武委发〔2015〕16号)要求,为进一步引导创新创业资源要素向我区集聚,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加快推进全区创新创业工作,结合我区创新创业实际情况,按照“市场主导、政府扶持”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订本政策。
二、主要内容
本政策共五章,分别从人才聚集、载体建设、企业创新、金融服务和创业活动等五个方面给予支持,基本涵盖创新创业全链条各环节。在人才聚集方面,重点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和青年大学生到武侯区创新创业。在载体建设方面,以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为目的,重点鼓励社会力量特别是辖区高校院所共同参与并建设创新创业载体。在产业发展方面,重点支持科技、文化及我区其他主导产业。
三、主要申报和审批流程
为保证政策的顺利开展,各相关部门制定了《武侯区促进创新创业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在细则中明确了项目申报条件、企业申报资助需提供的材料、资助金额、资助申报表和材料报送受理科室等细节。各相关部门每年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安排面向全区发布项目资助申报通知,凡符合《武侯区促进创新创业若干政策(试行)》有关资助条件的单位均可自主申报,相关申报指南在武侯区公众信息网上查询。项目审批按照“归口单位初审→各相关部门审核→实地考察→专家评审→集体讨论→项目报批→项目公示”流程进行。政策资助流程清晰简要,既方便了企业,又提高了政府机构办事效率。
四、其他
区级相关部门作为《武侯区促进创新创业若干政策(试行)》制定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检查、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区财政局是研发资金的监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通过区级相关部门向项目承担单位拨付资助经费,检查、监督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项目承担单位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资助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接受区财政局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按要求提供项目资助经费执行情况和有关财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