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来自现代快报网,原文标题《江苏拟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设“融资促进”专章破解融资难》,记者 徐苏宁,36氪经授权发布。
江苏中小企业数量多、分布广、贡献大、动力强。如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近日,《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审议。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江苏中小企业的发展与实施 " 一带一路 " 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密不可分,建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中小企业融入、服务国家战略,引导中小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需要政府层面加以倾斜扶持、特殊保护
截至 2020 年底,全省注册登记中小企业总数达到 369 万个,占全省企业总数的 99.1%,其中中小工业企业 64.9 万个,占全省工业企业总数的 99.8%。中小企业贡献了全省 50% 以上的税收、60% 以上的 GDP、70% 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和 80% 以上的就业岗位,已成为江苏经济发展的主力军、科技创新的主动力、吸纳就业的主渠道和社会稳定的压舱石。
但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竞争能力、创新能力、人才引进、融资、权益保护等方面相对弱势。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认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需要政府层面加以倾斜扶持、特殊保护。为此,建议在修订草案第三条中进一步明确 " 坚持准入平等、倾斜扶持、特别保护 " 的立法基本原则。
同时,地方立法应当体现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江苏中小企业的发展与实施 " 一带一路 " 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密不可分;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向需要各级政府加以引导和支持。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在《条例(修订草案)》总则第五条之后增加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中小企业融入、服务国家战略,引导中小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因地制宜聚焦主业加快转型升级,提升中小企业在细分市场领域的竞争力,支持中小企业做优做强,培育更多具有行业领先地位、拥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
设 " 融资促进 " 专章,要求建立中小企业信贷激励机制
融资难、融资贵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更加突出。
《条例(修订草案)》设 " 融资促进 " 专章,从推进普惠金融服务、建立信贷激励机制、实施差异化考核体系、创新金融服务和担保方式、发展直接融资、建立社会化的征信评价体系等方面作出一系列具体规定,加强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比如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中小企业信贷激励机制,运用风险补偿、奖励、增信、贴息等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第八条)。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认为,有些规定过于宏观,操作性不强,需要补充、细化。为此给出多条建议,比如,在《条例(修订草案)》第十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 政府采购主体和大型企业应当及时确认与中小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帮助中小企业利用应收账款融资 ";在《条例(修订草案)》第十三条中增加相关规定:"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放大倍数原则上不低于五倍,担保代偿率可以达到百分之五。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生的代偿损失,财政部门应当及时核销,并按照规定补充资本金 " 等。
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为中小企业办事提供更多便利
中小企业普遍反映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各级政府部门服务信息零散、庞杂,不好找、不好用,信息化服务水平不高。
记者注意到,为此《条例(修订草案)》列出诸多要求,比如,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办理行政许可及其他事项提供便捷服务。优化简易注销登记程序,实现中小企业市场退出便利化(第三十五条);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支持社会化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服务(第三十六条);中小企业综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涉企政策一站式发布平台,及时汇集涉及中小企业的各类政府服务信息及惠企政策(第四十条);统计部门应当会同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分析制度,及时准确反映中小企业运行情况(第四十三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