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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承认违规售卖超期烤肠

转载时间:2021.11.14(原文发布时间:202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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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作者:36氪企服点评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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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网红餐厅“胖哥俩肉蟹煲”死蟹当活蟹卖,大量使用变质食材的问题被曝光后,又有消费者投诉部分全家便利店销售超期烤肠。

据第一财经报道,8月22日,消费者周先生在上海全家便利的大连路三店和彰武路三店分别购买了烤肠,到手后发现烤肠都存在深色斑块、肉质紧实和硬质等状况。这些烤肠都是前一天凌晨4点左右制作的,而周先生的到店时间是当天凌晨。店员表示,如果周先生不买的话,这个烤肠也就报废了。门店在将这些超期烤肠出售给周先生时,并未打折。

8月24日晚间,全家官方对上述门店售卖超期烤肠事件作出回应称,经核查,大连路三店、彰武路三店存在违反公司关于烧烤类商品4小时报废规定的行为;公司方面十分重视,已于第一时间责令两间门店检讨并即刻整改;并在全国范围加强贩售期限管控要求的宣导与落实。

根据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在2018年印发《关于小型超市(便利店)从事菜肴复热、分装类经营活动食品经营许可监管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速冻或冷藏菜肴应采用耐热用微波炉加热食品级包装材料密封包装。按预包装冷藏膳食标签上载明的保存条件保存;超过保质期的,应当按规定予以销毁。复热完成后的菜肴应当在备餐专间内保温,保温时间从复热完成时起算不得超过4小时,超过4小时的应予以销毁。复热后的熟食不得再次冷藏或者冷冻。

实际上,在便利店行业,对烤肠等短保商品采取的是当天清货的处理办法。烤肠等烧烤类食品是从加热开始计算,如果超过4小时将被报废也早已成为行规。

天眼查App显示,涉事店铺关联企业为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该公司曾多次因产品问题被行政处罚。旗下分支机构已超2000家(全部状态),超50家分店曾被行政处罚,其中11家分店因食品问题被处罚。比如,西藏北路二店曾因“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被没罚超5万;城中西路店因“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超标食品”被罚2千,漕溪北路七店因“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被罚款5000元。

接连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也引起了行业协会的关注。

8月25日,中国连锁经营协会食品安全委员会提出,各连锁经营总部、网络消费平台管理总部要尽快组织食品安全督导团队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依照食品安全相关法规、标准、管理制度等,对所有门店(包括加盟店)开展专项排查工作,重点排查的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状况;主要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情况及相关文件情况;食品加工过程关键环节的控制情况,经营场环境卫生、清洁消毒、虫害控制情况;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的校准、清洁情况;食品安全记录完整性和真实性,以及食品安全自查的落实情况等。

同时,开展总部管理责任自查,各连锁经营总部、网络消费平台管理总部应承担食品安全管理总责,建立董事会成员参与的、独立且具备一票否决权的食品安全议事机构。依照食品安全相关法规、标准等,对总部现行管理构架、制度和流程的实施有效性进行自查自纠。此外,还应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6起食品安全案件查处情况,及时向所属员工开展“从业者也是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文化专项教育活动。

本文来自“界面新闻”,记者:朴民,36氪经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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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标题: 全家承认违规售卖超期烤肠

资讯来源: 36氪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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