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沙师弟
今日锦囊答主:黎美芬 普华永道中国全球派遣及个人所得税服务合伙人
各项社保由税务机关统一征管将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社保征收政策本身并没有变化,但是由于税务部门掌握企业的用工人数及工资信息,社保缴纳监管力度将明显加强。
众所周知,随着近年来金税三期税务申报系统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税务机关已经建立起相当完善的征收管理和风险识别系统。在社保征缴权归属于税务机关后,税务机关有能力对社保缴纳基数及其比例进行分析判断,核查用人单位社保缴纳的合规性。
例如: 1、根据金税三期申报系统的要求,用人单位在进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时,须将员工社保信息作为税前扣除项目进行填写申报。由此,税务机关很容易发现有哪些企业没有为员工缴社保。
2、即使企业已经在金税三期中填报社保信息,税务机关也可以将应纳税所得额与社保申报金额进行比对,核查该员工工资水平与社保缴纳水平的一致性。
3、关于社保缴纳基数,应根据企业员工实际工资总额计算,除基本计时计件工资之外,还包括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很多企业往往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申报了全部应税收入,但是在计算社保基数时因为对于社保基数判定的不同理解并没有涵盖全部收入,所以,在税务局征管社保后也很有可能会对企业社保基数的判定提出质疑。
4、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的工资薪金税前列支金额,也为税务机关确认用人单位社保缴纳的合规性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
目前社保缴纳的现实情况是很多企业以基本工资而非实际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或者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中国内地员工缴纳社保。对于这些没按照员工实际工资缴纳社保的企业会增加用工成本。
另外,目前在社保缴纳的实操中也存在一些令企业困惑的问题,如员工社保缴纳地与用工所在地不一致,员工同时任职于两家所在地不同的公司,应如何缴纳社保;根据2011年生效的社保法,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与中国有社保互免协议国家的外籍人士除外),但目前各地执行力度并不统一;社保法目前并未明确港澳台人士社保缴纳义务,未来针对港澳台人士应参照中国内地人士还是外籍人士的相关规定进行参保和享受相关福利还有待进一步明确等等。所以,随着社保的征管机构转移到税务部门,企业需要密切关注未来税务部门是否会出台社保缴纳相关政策,以规范实操中的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