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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前线 | 暴跌后的教育板块今日有所回暖,多家教育机构发布公告称民促法并非定稿

转载时间:2022.01.07(原文发布时间:2018.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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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中教控股、枫叶教育、民生教育、中国新华教育以及宇华教育等多家教育机构在港交所发布公告表示,民促法条例修订草案并非定稿,目前并未影响公司运营。

本周一,受民促法(送审稿)的影响,教育股价集体大跌。截止昨日收盘,在香港上市的宇华教育跌36.57%,中教控股、民生教育跌超20%。昨日美股盘前,红黄蓝跌11%、好未来跌10%、新东方跌8%。

教育板块集体暴跌的主要是受到8月10日司法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的影响,其中送审稿中有两条对目前的教育机构影响较大:

1.公办学校参与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时,不得以品牌输出方式获得收益。

2.实施集团化办学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加盟连锁、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市场对送审稿内容解读上的差异带来了一定的恐慌情绪,致使教育板块股价大跌。而光大证券认为,送审稿在实际操作层面对整体民办教育的负面影响有限。

对于文中提到的第一条,光大证券认为,明确公办学校参与举办非营利民办学校时收取管理费的不合法性,该改动将加速推动60余所以“校中校”形式存在的独立学校的脱钩改制,有利于加快民办高等教育公司对于独立学院的整合以及转设进度。

对于文中提到的第二条新增内容,目前市场争议较大,光大证券认为存在两种可能的解读:(一)、规范集团化办学行为,隔离单体学校风险。(二)、彻底否定集团化办学对非营利民办学校的收购。

光大证券认为第一种解读的可能性较高,在收购时应当新建一个独立公司作为新学校的举办人,以隔离每个非营利性学校的运营风险。且即使最差情况即解读第二种可能,对民办教育行业的影响仍就有限。

现有民办学校暂时不做出选择,且绝大部分地区实施细则都给与民办教育机构5年的过渡期。对民办高校而言,收购整合黄金周期为未来5年,因此对高等教育的实际影响不大。K-12学校增长更注重内生性,未来政策落地后或将面临不能收购或者协议控制非营利学校的风险,对非义务教育阶段影响不大,对义务教育阶段可能有所影响。

今日,港交所教育板块开盘后有所反弹,截至发稿,中教控股上涨0.61%、新华教育上涨0.36%、民生教育上涨1.06%、宇华教育上涨2.35%

36氪企服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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