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来自“每日经济新闻”,作者:包晶晶,36氪经授权发布。
前几天,深圳小鹰找房、乐居公寓爆雷跑路频上热搜,其套路也被公之于众。一时间外界对这种披着“创业”外衣敛财的行为是否需要担责充满争议。镁编近日从上海奉贤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一份“上海TONY老师”案例,或许可供公众借鉴。
在一线城市,房产中介盈利的商业模式之一为低收高租,也就是低价从房东处租进房子,再高价出租,靠差价赚钱。
但上海这家TONY老师虽然开的是房产中介,玩的却是长租公寓的套路——高收低租,长收短付,即先高价从房东处租进房子,再低价出租给租客,按年收租客的租金,按月付给房东。
今年以来,TONY老师是以疫情为由,迟迟不肯给房东付房租,最后,把收来的资金池挥霍完就想跑?留个法定代表人就能把自己摘干净?
做过房产中介的邱某,觉得做中介能赚到钱,就跟曾经一起做美发行业的师兄周某、孙某三人商量,在上海合开一家“常旺房产中介”(化名)。
说干就干,2019年9月1日,邱某、周某、孙某三人一起来到了上海,并在上海租了一套房子,三个人住在一起方便商量成立公司事宜。
来到上海的第二天,邱某、周某就让孙某在手机上注册了某房产中介公司,并带孙某去工商银行办了一张银行卡作为公司收款的账户,由邱某负责管理该卡。
公司开设了南桥店、周浦店、张江店三家门店,并招募了分店负责人、财务、业务员。公司经营一个月后,业绩不是很理想,他们又拉了朋友张某入股。
他们让孙某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个季度给孙某6000元作为好处费,其他三人则各占三成股份,暴富的梦想就此展开......
事实上,TONY老师们从未打算通过中介业务勤劳致富。他们玩起了长租公寓高收低出,长收短付的套路。
他们先从其他中介公司寻找房源信息,经中介公司介绍,业务员与房东取得联系,之后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押一付一的方式把房子“收进来”,约定一个月的空关期(免租期),将押金先付给房东。
之后,再通过中介公司获得有意向租住房子的租客信息,与租客取得联系获得信任后,与租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为了抢夺更多的客源,他们租给租客的房租不仅低于市场价200-500元之间,还低于收房时付给房东的房租,并以押一付三、半年付或者年付的方式签订合同。
超低房租的自然带来了好生意,短期内“常旺房产中介”生意兴隆,房东房客皆大欢喜。
但实际上,他们并没有把从租客处收的房租付给房东。当房东来催要租金的时候,他们先是以过年为由延迟支付,后来又用疫情打掩护。
TONY老师的伎俩撑不了几个月就“穿帮”了。由于房东一直收不到房租,便直冲出租房亲自讨要房租。一问才知道,原来租客已经向中介公司支付了长期的房租,而中介公司没有把房租给房东。于是,一些房东和租客一起报警了。
眼看事情暴露,邱某拉黑了孙某,随后周某等人则相互推卸责任,让法定代表人孙某去收拾烂摊子。事实上,邱某一开始就想让孙某顶包,所以才找孙某做了法定代表人。
至案发,犯罪嫌疑人周某、孙某、张某、邱某涉案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除了支付给其他中介公司的中介费以及员工的工资外,全部被周某、邱某等人挥霍掉干净。
周某、孙某、张某、邱某在经营公司期间,通过业务员虚构正常经营,隐瞒公司高收低租,拖欠房东租金,与租客签订长期房屋租赁合同,骗取房租,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构成合同诈骗罪。
此后,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依法对周某、邱某等人批准逮捕。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查起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