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公寓次世代”(ID:gycsd_),作者:angel ,36氪经授权转载。
租房市场经历政策、金融、房源供应等等各项支持之后,监管和规范也会随之而来,其中之一就是各位房东都不想去面对的“租金税”!
随着厦门、合肥两个城市的税费调整以及各地官方租赁平台的纷纷建立,租赁备案的持续推进,可以确定的是,租金税已经避无可避,作为纳税人,如果您所在城市也出了相关税务优惠,您会选择哪种方式?接受并积极跟进还是持续观望?
1 厦门个人出租住房减税,征收率自5%降至1.5%
5月22日,厦门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明确在厦门租房可享受在厦门公积金提取、户籍管理、卫生计生、子女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配套服务方面的优惠。除此之外,厦门市还将加大住房租赁财税方面的支持。
A、 加大增值税优惠政策力度。
对一般纳税人出租在实施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不动产,允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
a、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b、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c、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B、对所得税进行优惠,个人出租住房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减免个人所得税。
C、对企业投资新建租赁房用于经营出租业务的,对其5年内住房租金收入征收的地方税收收入,还将给予一定奖励。
2 合肥:分类财政奖补,租赁备案完成是前提
4月27日,合肥房管局印发《合肥市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有效期一年,对租赁企业、中介和个人按面积进行财政奖补,为国内首创。
设立住房租赁专项奖补资金,对住房租赁市场进行奖补。
具体奖补对象和范围为:
市辖区内住房租赁合同已在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出租自筹住房的租赁企业、提供住房租赁经纪服务的企业、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给他人自住的个人,其住房在租赁监管平台出租备案,且住房出租行为已依法纳税。
具体补贴内容为:
a、出租自筹住房的租赁企业,当年累计出租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0元。
补助按照每年在租赁监管平台出租备案的面积进行计算,租赁合同备案时间不满一年的,按月折算。
b、提供住房租赁经纪服务的企业,当年累计出租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元。
补助按照每年在租赁监管平台出租备案的面积进行计算,租赁合同备案时间不满一年的,按月折算。
c、对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给他人自住的个人,按照出租面积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2元。
补助按照每年在租赁监管平台出租备案的面积进行计算,租赁合同备案时间不满一年的,按月折算。
以上奖补政策,同一套住房不重复享受。
值得注意的是,合肥各个奖补对象的落实,都是以完成在租赁监管平台出租备案为前提。所以,享受补贴,就要先按照要求备案,也就意味着要依法纳税。
住房租赁税费推进难,其实和官方租赁备案推进不易极为相似,规范化的过程触及了众多房东的自身利益,加上租房税费征收现在并没有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所以,只能是以优惠措施去激励。短期来看,有奖励支持,会调动部分房东的积极性,长远而言,还需要出台更为完善的政策以及强有力的执行政策才能真正落实。
1、对于房东来说,出租房屋但不愿支付税费
之前北京日报曾经发布一篇文章,内容是关于现阶段租房发票开具的问题。集中反映出两个问题。第一、租房市场上有的中介机构或房东会把开具的租房发票税直接让租户承担,或者在租金上转嫁到租户身上;第二、有的长租公寓运营商由于自身企业经营的限制,甚至连正规租房发票都开不出,只能开具收据。
究其原因,无论是个人、中介机构还是公寓运营商都没有按照规定完成租赁备案,最根本的原因是不想支付房屋出租税费。
按2016年“营改增”后国家标准计算,目前个人月租金在3万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个税和房产税合计税负约为11.1%,税负比例较高。
在租赁住房市场较为发达的一二线城市,不少已经采取了综合征收率来降低相关税负,但结合登记备案情况来看,优惠幅度似乎还是不够,如上海、广州、杭州、沈阳最低均是4%,深圳为4.1%,北京是5%。
2、官方租赁平台纷纷建立,租赁备案比例并不高。
以北京住房租赁备案为例,目前网上信息显示,与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实现对接的网络交易服务平台为:链家、自如、我爱我家、中介行业协会、建设银行、蛋壳公寓,市住建委住房保障服务平台。
通过链家、我爱我家、自如成交的房屋租赁,由这几家现有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直接进行网上备案,通过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其他会员单位成交的房屋租赁,由中介行业协会服务平台直接进行网上备案等,但是租房市场上还有更高比例的个人房源以及品牌公寓房源并没有在官方租赁平台上完成备案,所以,监管依然还有疏失。房东在认知上会觉得完成备案就会将受益暴露在政府监管之下,后期面临的将是税费的缴纳,涉及到出钱的事情目前不会考虑。
3、财政奖补平衡税务支出,提升租赁备案积极性。
面临税务征收的难题,各地也在积极提出应对策略。以合肥为例,对于出租房屋给他人居住的个人,每平方米每年的奖励标准为12元,但文件也说明,领取奖补前提是要在租赁监管平台出租备案,且住房出租行为已依法纳税。
丁祖昱评楼市微信上介绍说,按合肥常见的90平方米月租金2000元计算,依照现行纳税标准,缴税率为4%,年缴税额为960元,而年财政奖补为1080元,缴纳税款后不少人甚至可以赚钱。
合肥目前通过短期财政奖补的模式来提高房东的租赁备案登记积极性,财政补贴额基本上可以平衡掉税费支出。
计算后发现,财政补贴基本上可以平衡掉税费支出,但是从其它附加条件来看,仍然有吸引力,比如租赁备案之后,承租人方便办理居住证、开租房发票、享受提取公积金租房、租房子女就近入学等义务。总体来说,该政策一定程度上能够刺激一部分房东去租赁备案。但是,合肥的这个方案使用有效期为一年,也就是说到期后有可能不继续补贴,但是房东仍旧要继续缴纳税费,难免会受到影响。
首先,无论是官方租赁平台的持续推进还是各地相继明确减税、出租房补贴优惠福利,都是在推动租房市场往监管更加合规的方向靠拢,利于后期政府对于出租房的管理,也能促进租房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其次,税费能够有效推进的前提是租赁备案的有效落实,也是对于租客端租房利益的有效保护,包括办理居住证、租房期间的话语权、可以享受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上学、公共服务等)都有新的保障,间接推进现有租房市场的平衡性发展,摆脱租客处于弱势群体的固有认知。
现阶段租金税推行难的问题仍然存在,但是,大家都很清楚的是,租金税肯定会交,只是时间的问题。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你在合肥或者厦门,你会接受现在的安排去交税还是再等等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