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烹小鲜”(ID:pengxx01),作者:高碑店楚浮,36氪经授权发布。
相信但凡是在抖音、快手这些短视频平台有过使用经验的朋友,都曾看过一些类似于“X分钟看电影”或“XX追剧”这样经过二次剪辑的短视频。
这些短视频往往在几分钟之内就能捋清楚一部电影或电视剧的看点、槽点,有些甚至还会用恶搞、戏谑的方式迅速把一部片子的故事剧透得一干二净,而且它们的播放量貌似都还不错,几万、十几万的数据很轻松就能达到。对于这类短视频,业内一直有个统一的称谓,即“二次剪辑类作品”。
不过,天底下毕竟没有永远免费的午餐,这不,就在4月23日,腾讯视频、爱奇艺、优酷等平台即联合业内500多位艺人明星发布了一份联署倡议书,呼吁国家对短视频平台推进版权内容合规管理,并要求清理这类平台上未经授权的内容。
而实际上,就在这之前的4月9日,业内50余家影视公司以及多家影视行业协会也曾发出过一份联合声明,该声明同样是呼吁短视频平台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尊重原创、保护版权,并要求未经授权不得对相关影视作品实施剪辑、切条、搬运、传播。
在半个月内,影视行业多家生产单位以及行业协会就连发了两份关于短视频版权保护的倡议声明。尽管这两份声明在目前还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但它们在影视业内与互联网上产生的话题性、争议性却引起了极大的关注和讨论。
有人就说,“爱优腾真的是又当又立,吃相难看!”也有人说,“如果没有二次剪辑的短视频,谁会去追长剧看长片!”还有人说,“二次剪辑本来就是侵犯版权的非法行为,理应被整改!”
一时之间,不管是各大短视频平台的作者还是喜欢看片追剧的吃瓜群众,都对这件事情议论纷纷。这些讨论虽然看起来都有点道理,但我们却不得不需要厘清一下有关二次剪辑的法律界限,以及此次事件背后所反映出的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问题。
事实上,我们平时所说的“二次剪辑”都是依托于某部影视作品的原始版权,在第三方的加工、删减、配音等二度创作下出现的评论类视频。不管是早年间央视科教频道的黄金节目《第10放映室》,还是后来网络红人谷阿莫搞出的“X分钟看电影”,其实都属于“二次剪辑”的范畴。
但是,关于“二次剪辑”的法律界定,以及与之相关的版权保护问题,实际上一直都处在一个较为模糊且有所争议的区间以内。
首先是因为,在我国与艺术作品权益保护最直接相关的法律文件《著作权法》中,其第24条就规定了12种合理使用他人作品的情形,这中间就包括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等。
即在以上这两种情况下,使用人可以未先经著作人授权同意,优先使用其在网络上找到的已公开的任何人都能免费下载的他人著作之内容,但同时也要考虑使用数量和范围。
换句话说,我国的《著作权法》在某种程度上是允许合理使用一些影视作品版权的,尤其是强调它们在被用于评论、研究、解说、教学或新闻报道时,其版权保护是处于一种较为开放的状态的。所以这也就是为什么类似于《第10放映室》的影评节目能一直在国内以合法的形式存在。
然而有意思的是,同样是在《著作权法》中,其第40条的规定就又对“二次剪辑”可能涉及到的知情同意问题做出了解释——“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也就是说,假如从这一法条理解,“二次剪辑”的作品要想取得合法地位,一是得取得版权方的许可,二是得支付一定的版权费用。
但一个几乎被公认的事实是,目前绝大多数的视频类博主,尤其是活跃在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上的二次剪辑类博主,其制作的视频内容基本上都是从网络下载的盗版资源。
这些博主、up主的行为既没有取得许可,也没有支付报酬,正是基于此,他们才会被目前的各大影视出品方拉进了“枪毙”名单。
例如在几年前因“X分钟看电影”系列视频而爆红的网红博主谷阿莫,就是因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电影片段,结果最终被迪士尼等五家影视公司控告至法庭,据说目前都仍未将此事妥善解决。
如此说来,“二次剪辑”的法律边界确实较为模糊,相当于《著作权法》既规定了合理使用的范围,又规定了合法使用的条件,可能也正是因为这样,才导致一些视频博主和UP主游走在一个可供弹性解释的灰色空间内。
不过,就在此次版权大战爆发以后,也有一种声音占据了舆论的上风,那就是很多业内人士提出的,在近几年的影视生态环境中,抖音、快手上的各种二次剪辑类短视频实际上还承担着宣传营销的作用,甚至很多影视出品公司都与这些视频号主有相关的业务合作,对于它们好像也不能一棍子打死。
例如,今年贺岁档期的《送你一朵小红花》在上映时,其片方与营销方就利用抖音影视娱乐矩阵的大号与官方号对该片进行拉片式解读、演技分析、电影泪点推送,以至于在上映之前,《送你一朵小红花》在抖音上的话题播放量就已经超过10亿次,片方抖音官方账号获赞达到1200万+,粉丝数达到50万+,各种二次剪辑类短视频不断为影片片看点造势赋能,并为其后来的口碑票房双丰收制造了长尾效应。
又比如2019年3月国内曾上映过一部名为《比悲伤更悲伤的故事》的台湾爱情片,这部电影无论是从创作阵容还是制作成本上来看,都不具备大卖要素,其映前票房预期甚至也只有几千万。
但后来该片在上映后,片方与营销方在抖音上进行大量布局,拉动各种影视账号制作了观众在影院失声痛哭、模仿片中台词的短视频,以及很多关于电影主题曲《有一种悲伤》二次剪辑的短视频。正是在这种精准营销下,该片才迅速在抖音上产生话题性并得以出圈,最终居然拿下9亿多票房。
当然,除了电影之外,电视剧、网剧、综艺等在短视频平台上的二次剪辑营销也比比皆是,例如《延禧攻略》《亲爱的热爱的》《陈情令》《吐槽大会》《乘风破浪的姐姐》这些热门剧集、网综就都在抖音上有过营销布局,其中很多短视频即属于二次剪辑类内容。
所以说,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也可以看出,二次剪辑类短视频不仅在法律界限上有很大的争议,而且还与影视产业营销有着不可分割的依存关系,但一些视频博主或UP主也确实存在大量盗用非授权影视作品内容、经典作品内容的情况,如此矛盾分裂的现实才是导致此次事件爆发后出现莫衷一是的舆论局面的重要原因。
除此之外,必须要提及的是,目前的短视频版权大战虽然还仅限于所谓的“二次剪辑类视频”,但实际上在它背后所反映出的却是国内长短视频的注意力之争。
因为自从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爱优腾B芒等长视频平台就在不断地遭遇洗牌,诸如曾经风靡一时的乐视网、土豆网、风行网、搜狐视频等就都是被人遗忘的网络弃儿。而其他迅速占据了短视频核心业务的抖音、快手、火山、西瓜等平台,正是代替那些“死”掉甚至是超过还存在的长视频平台的有力竞争对手。
可以说,国内的长短视频之战,迟早都会发生,而现在的“二次剪辑类视频”可能就正是大战爆发的前兆。
其实,早在此次事件发生之前的2019年1月,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就曾发布过《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和《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该《规范》即明确要求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履行版权保护责任,不得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
然而,和目前情况非常类似的是,这两个标准细则的发布主体仅仅是一个行业协会,而现在两份倡议声明书的发布主体也都只是一些影视公司或艺人个体,从法律层面来讲,它们其实都不具备真正的法律约束效力。
因此,其最后的结果只能是雷声大、雨点小,尤其是真正需要担起审核责任的短视频平采取置若罔闻的处理方式也就见惯不惯了。
不过,此次事件所牵涉的利益主体毕竟非常之多,而且也在网络上引起了相当大的讨论和争议。所以到了4月25日的时候,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在国新办发布会上针对短视频侵权盗版问题也发表了一系列讲话,他就表示国家层面将继续加大对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表演、传播他人影视、音乐等作品的侵权行为。
看起来想要最终妥善处理这一纠纷,还得国家相关部门出面才能行,只是依靠行业规范和道德自律恐怕永远也解决不了问题。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