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翻看到Tumblr联合创始人、Instapaper创始人Marco Arment在得知Tumblr被雅虎收购后写下的博客。在博文中,他回忆了和David Karp一起做Tumblr的故事,并把Tumblr和Karp画上等号。
Marco Arment的部分博文如下:
2006年,我搬至纽约,开始和David Karp一起为媒体做网站开发。同年秋天,David告诉我,他已经买下了一个叫tumblr.com的域名,想尝试着做一个产品原型出来:一个非常便于写微博客(tumbleblog)的网站。
2007年3月,科技博客作者Gina Trapani在她的博客Lifehacker中写下了对Tumblr的喜爱,那篇博文被网友推荐到Digg的第一位,由此Tumblr开始进入大家的视野。
我们很快往Tumblr中加入“关注”和“转载”功能,往这个原本纯粹的写作平台混入社会化的基因,它因此变得独树一帜而更具竞争力。
07年的夏天,David正式决定停止为媒体开发的工作,转而筹集资金、全身心投入到Tumblr中。当时我还为他的冲动而捏了一把汗,但他知道,这才是他想做且应做之事,不会有错。
我在David的身上看到很多和自己相像的地方——我们都颇有极客气质,都认为用户是最重要的,都希望做出有设计感的产品。因此我们让用户可以完全主导他的博客,有自由的写作空间,还有用HTML代码自定义模板的权利,这些都让Tumblr更为流行,因为凡是有创造力的优质用户都爱上了这个平台。
用户们用Myspace记录过去的足迹,传统的博主则用WordPress和Movable Type静心写作,青少年们用Facebook定义自己的社交形象,而Tumblr,则让人们成为他们自己,把自己独到的创造力展现给世人。
David永远知道Tumblr需要的是什么,下一步该往哪走,他总能想到全新的、令人眼前一亮的功能。他会沉浸在自己每一个新萌生的想法中,然后构思、设计、实践、修改,将要加入Tumblr的每一个新功能都打磨得足够细腻才摆放到用户眼前。
我知道,Tumblr从来都不止有一位员工,可它几乎就是David一个人的产品。
他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工作,他是全身心拥抱Tumblr的,我从未见他表现出想做Tumblr之外任何副业的想法,David就是Tumblr,一直都是。而他也希望他的员工,包括我在内,也像他一样地沉浸于改善Tumblr的工作中。如果你问我还有谁和David很像,那我只能想到一个名字——就是Steve Jobs。
回想起来,他真的和Steve Jobs很像,而我则和那些曾经为Jobs工作的人一样,背负强大的压力,却又对他心生感激——如果不是他给的压力,我可能永远也做不出那些令人惊艳的成绩。
所以我觉得Yahoo的收购是一件好事。David对于产品的倾注,让他根本无暇顾及其它,他唯一想做好的事情就是推动产品向前走,不断迭代,这意味着合作伙伴、商业规模、公司报表以及融资,对他而言都是极为乏味无聊的事情。
哪怕后来他不得不成为产品经理,不得不管理更多的人(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只有我和他两个人),他都始终不愿过多考虑盈利的事情,他的内心不允许他这么做。我并不认为David是没有能力做好赚够钱、养活公司这件事,而是如果他耗费精力在这些繁琐的事情上,我会觉得那是对他的人生和才能的一种巨大浪费。
我会经常听到大家探讨什么商业模式可行,什么商业模式会火,什么商业模式注定走向死路。可是对于Karp来说,他一直一直在做的事情,只有一件,就是做好产品,而好产品带来的用户数,让Yahoo愿以11亿美元买下这间公司。
再补充说点,昨天下午我参加了极客公园主办的“和新浪微博谈谈心”活动,番茄快点创始人黄炜分享的做产品的理念让我印象深刻。在他看来,做产品有三种递进的层次,一是能用,意即你的产品得有基础价值,不是鸡肋。在此之上,是好用,用户可以流畅使用、用得顺手。最高一层是爱用,当你的产品有打动到用户,让他们觉得被呵护的时候,自然而然会产生用户黏度。再比对一下Tumblr,想必是已经达到“爱用”这个最高层次了。
黄炜此前在百度地图做过七年的产品,而番茄快点是他第一个创业项目,他称他自己做产品就经历过这三个层次。而我作为一个没有动手做过产品的普通用户,觉得国内同类产品在产品设计上能和番茄快点比肩的算不上多——大家忙于讨论模式讨论渠道讨论资源,可在我看来,极端点说,一个产品的用心程度可以让用户感受到它别无二致的气质之时,才有未来。对初创公司尤其如是。
题图来自:Marco Arment博客